某甲跟某乙是同事,兩人在同一間公司,工作長達10年之久
而某乙有心臟方面的疾病,有多次因為心臟而開刀,並且有在心臟裝支架
而某甲跟某乙,因私人恩怨積怨己久,某甲知道某乙有心臟病
並且脾氣暴躁,長期吸菸喝酒,某甲也很清楚,天冷動怒心臟病患者,容易發生猝死等等
某甲變動了念頭,想說要是氣死他就好了
於是某甲並在某一天,寒流來襲時,在公開場合對者某乙罵三字經,某乙一時大怒
手持棒球棒走過去,要教訓某乙時,突然右手摸胸,當場昏倒送醫不治
而有同事用手機錄影,清楚怒下某乙因某甲罵三字經,因而動怒要教訓某乙時
就倒下猝死了,某乙與某甲無身體上的接觸
請問某甲這樣犯何罪
1:故意殺人罪
2:過失殺人罪
3:傷害致死罪
4:無罪
好奇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