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yswllt (小人物)
2021-01-06 09:44:33各位版友大家好
目前遇到一起事件,希望能請專業的版友們協助給個建議,謝謝。
作者: memphisrong (榕榕) 2021-01-06 10:42:00
先寄存證信函限他函到三日內返還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1-01-06 10:45:00“備案”沒有法律上的意義,警察不管民事糾紛。侵占的部分你自己斟酌法律不保障你的資料和回憶,除非你證明有財產上損害
交易糾紛這樣報案很可能會被打回來只是修理,應該沒先付錢吧,那就不會有詐欺
作者:
yswllt (小人物)
2021-01-06 12:12:00謝謝大家,但我沒對方的通訊地址,不靠警察很難提告.....然後電腦屬於我方財產,他這樣算是侵佔吧?如果警察不管,請問我該如何自救,謝謝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1-06 14:39:00侵占(X) 民事賠償(O)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21-01-07 13:59:00重點是三年前 早就丟回收最近一次是多久之前 ?想知道如何處理去一趟當地警察局派出所 警察就會幫你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1-07 16:38:00樓上搞錯了,他說這個業者,因為三年前修電腦而認識後來case 都給他做,最近才爆出電腦弄丟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