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親戚過世繼承問題

作者: kaufman (夏承琳)   2021-02-24 12:47:43
抱歉我對文章有個疑問,
繼承第四順位到祖父母而已,A不在C的四個順位之中,為何A可以繼承C的債務?
謝謝
引述《NewWayPP (..)》之銘言:
: 我朋友最近收到法院寄來的民事開庭通知書,
: 才知道自己繼承了之前過世小姑姑的遺產負債
: 朋友A
: 朋友的爸爸B
: 朋友的小姑姑(爸爸的姊妹)C
: C 在 8/22 過世,C 的全部繼承順位者全部拋棄繼承;
: 同年 B 在 8/29 過世,B 在過世前已經在療養院,基本上無行為能力;
: 而 C 過世後 C 的所有順位繼承者都拋棄繼承,在同年 9/14 到法院辦理拋棄繼承;
: 當然 B 也是其中一位順位繼承者,不過 B 當時已經過世,當然沒辦法去辦理拋棄繼承

: 然後 A 跟 A 的家人這兩天收到法院通知書,C 在生前跟銀行信貸信用卡之類的負債
: 現在追到 A 跟 A 的家人,他們才知道自己成了 C 的繼承方
: 現在的問題是
: 1. A 跟 A 的家人還可以替 B 回去追朔拋棄對 C 的繼承嗎?
: 2. 如果 1. 是不行的話,那因為 B 名下還有房產未辦理繼承完畢,
: 如果 A 和 A 的家人都拋棄了 C 那邊的債務,會不會連同影響到 B 的財產繼承?
: 以上,先謝謝大家的回覆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2-24 12:59:00
C跟B是兄弟姊妹,C先過世,所以B有繼承到,B繼承到之後,過世,然後A是C卑親屬
作者: kaufman (夏承琳)   2021-02-24 13:20:00
所以A雖然是C的卑親屬(旁系)但無繼承關係。A是繼承B那邊的債務?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2-24 13:21:00
B有拿到C的財產,也有拿到C的債務B繼承到C的債務,以C的遺產為償還限度另外,對銀行而言,當然是能討到就是賺到繼承人A 要去跟銀行這樣聲明,而不是乖乖付帳
作者: kaufman (夏承琳)   2021-02-24 13:32:00
了解,A跟C無直接繼承關係。
作者: NewWayPP (..)   2021-02-24 13:53:00
C 過世的時候 B 還沒過世沒錯, 但是這時的繼承順位還不在 B 身上啊!是等到 C 的順位繼承人去做拋棄繼承的時候才有可能輪到 B 繼承,但是他們拋棄的時候 B 已經過世這樣 B 對 C 的繼承 還有成立嗎?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2-24 14:17:00
《民法》第1175條:繼承之拋棄,溯及於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  拋棄繼承之效力溯及至繼承開始時(也就是被繼承人死亡時)。拋棄繼承者,自始即不為繼承人。 本件A之所以繼承C,是由於B先繼承C,然後B死亡,A才繼承B。並不是說A是C的繼承人。
作者: NewWayPP (..)   2021-02-24 14:45:00
了解了 謝謝taoist9999的解說
作者: daze (一期一會)   2021-02-24 20:26:00
這個case是在修法後,以限定繼承為原則。不過如果是修法前,就是個禍從天降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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