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家中爺爺中風後年事已高
最近家裡在處理爺爺名下的土地
因為爺爺名下有太多奇怪的道路用地
總合金額太過龐大,我們家沒有能力負擔
代書是建議我們走拋棄繼承的方式
但是爺爺名下的土地其中還有包括我們家現在坐落的那塊地的一部分
這部分代書幫我們估算如果用贈與的會要課250萬的稅金
另一種方法是用買賣的方式,課的稅金比較少
想請問一下假如這塊地價值一千萬
我們是可以這樣用買賣的
一千萬匯到爺爺的戶頭,然後再把一千萬轉給奶奶(因為爺爺目前沒有行為能力)
之後奶奶就每年220萬的免稅額度把錢還給我們嗎?
這樣會不會牽涉到不符合買賣要件,或是洗錢防制之類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