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前輩,如果是個人以合法購買的帳戶,
裡面有電子內容(例如電子書、影片、音樂等等),
若將整組帳號轉售給他人,是否有違法?
我知道內容提供廠商通常有規約,僅供自己使用不得提供給第三人,
例如博客來有針對電子書規定如下-
第三方銷售或共用的限制:
會員同意不得在未經授權之情況下,將電子書服務、電子書商品及相關權利之全部或一部
份,對外公開演出、對外展示販售、租借、轉散佈、廣播、傳輸、傳播、修改、轉授權或
移轉或轉讓給任何第三方。
那博客來有可能終止契約,讓該組帳號失效,這是最大的風險嗎?
那是否會有違反法律規定被告求償的可能性?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