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凌晨我和高中朋友進旅館後
便沒再使用手機沒多久我就睡著了
起床他說他因為我打呼沒睡
後來他載我去坐車叫我到家跟他說
到家後我要傳訊息給他
發現我的Line好友沒有他
我跟他的Line對話訊息、手機通訊錄
通話紀錄全部消
後來用Facebook詢問他
是否用我的手指做指紋解鎖
他矢口否認還說他想為什麼我到家沒跟他說
說他那麼累怎麼可能沒睡
然後就封鎖我FaceBook和我們的共同朋友
從頭到尾都只有我們兩個人沒有第三者
但他既然偷使用請問我要怎麼找證據
現在確定的是那些被刪除的資料已經回不來了
案發時的備份檔已被新檔案覆蓋
我真的很害怕不知道他看了什麼
又或者傳了什麼東西給他自己
我去警局提告妨害電腦使用
請問這樣子的狀況檢察官起訴的機率大嗎?
還有沒有什麼證據是我可以找的.....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4-03 12:59:00他的LINE好友消失你為什麼會知道?你的好友沒有他,應該叫你的LINE好友吧?你內文說的是他的LINE好友其次是line的功能,你找不到他不一定是「你封鎖刪除」他不用透過你手機,也有可能會消失。他只要把那個帳號註銷就會變成空帳號。簡單講你所敘述內容,你無法提出任何證明,警察不會受理手機如果是Google找雲端備份~你們是曖昧對象還是同志關係嗎?為何會同房到家要講~(不必回答我~如果你們是這一種,刪除他的紀錄,就是要跟你分手。如果你會擔心,可以把目前的狀況存證。(警察說如果不能提告成功你覺得比較好?流程可能你搞錯,除非你所在地特別厲害你有報警記錄,可以忽略我說的存證。除非你有能證明他犯罪的「證據」,怎麼起訴他?不能起訴的案件不管是到案說明和偵查庭,有差膩?並不是每一種刑事案件都一樣傷害和過失傷害,能認定事實即可。公然侮辱的部分只要符合要件,有當下的錄影錄音或文字。簡單講就是,證據不足不起訴,結果對你不會比較好。但你已經提告~除非對方真的很白目~你原先目的也算達成他手中就算握有什麼,至少不會自己明目張膽的散佈出去。真的有心散佈,你現在有沒有提告~他都會想辦法散佈。你居然已經報警,可以去找出你案件的偵查,看運氣~#既然已經報警,語音跳錯字偵查可以不鳥你、回答你偵查不公開;好的佛心的偵查會跟你討論可以怎麼做,網路警察協助~每個人情況不同、手機功能不同、被竊取資料不同~所以能不能找回什麼?確認什麼?沒人能回答你~所有你使用過的網路銀行、指紋認証~最好你都重新再設定全部都加一個備用信箱中雙重認證有心搞你,郵箱、Google、LINE、臉書,可以全部認證成他如果你有綁定你手機門號、雙重認證,就不必糾結這個問題網銀每一家不一樣,刷卡會有簡訊,不要取消刷卡郵件通知很難,除非他用你的手機去連接你完全沒使用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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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4-03 14:10:00例如他可能有兩個門號、帳號,先用你手機把所有資料過因為從來沒有互動,網路警察如果能幫你找到這個,或許如果用你的手機瀏覽你本來就會看的東西,怎麼證明是他?以上這些如果沒有問題,只要你沒有拍限制級動作片~你現在已經有提出告訴、有止損點,不必一直糾結想像我補充一下,我覺得你太心急,但已經發生就~法律講求的是證據,除了少數案件不會懲罰預備犯~他「已經盜用」你的錢、「已經散佈」你們動作片~你提告而且能定罪。現在你根本搞不清楚他到底做了什麼,都只是臆測~往好處想,打草驚蛇或許能讓他投鼠忌器~但如果是恐怖情人、手上握有什麼,你提告不會激怒他?每天擔心害怕他不知道會幹什麼~是你原本期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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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 (maniaque)
2021-04-03 14:34:00所以,你們是同性,還是異性???不是你高中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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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4-03 14:35:00沒人告訴你 ,你為什麼要急著承認被拍的人是你?除非你都只是自己想像,合理的懷疑不會被告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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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 (maniaque)
2021-04-03 14:36:00反正,簡單講,整件事情,應該都有個"感情因素"在主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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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4-03 14:37:00那所高中可能彼此關係都比較特別XD除非你真的很陌生就上床~他逛過哪些網站你不知道?我要講的意思是他有上過哪些網站你應該知道~才能搜證原本就不清楚、不關心這一塊、你根本不會去這些網站~你現在擔心叫杞人憂天~根本不知道他什麼時候會放、他根本不會放,你都一樣~沒有其他人發現,你根本不受影響也不知情。換句話說,萬一發生你打死不承認再蒐證提告。既然是你高中同學、你有提告,可以在同學圈挑人放消息~打預防針、聯合抵制他、插眼線如果他有放馬上可以告~簡單說你很多狀況沒有敘述或無法敘述,變因本就很多。最簡單的方法不是告他,找他的父母促膝長談。他會從你的手機刪除他、你們同房、你發現先提告~前面的故事應該很多,誰對誰錯還不一定。大姊?你們同一所高中,沒有共通同學、學長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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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 (maniaque)
2021-04-03 19:22:00怎樣的花,吸引到怎樣的蒼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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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4-03 20:10:00常常我們家人去聚餐所以才沒有繼續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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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niaque (maniaque)
2021-04-03 20:24:00那.....妳又期待什麼呢??你只有假設對方拿了你的手機去 touch 你的指紋而已而且,你都知道對方有兩隻手機,又會約他上旅館....啊,你認為檢察官會怎樣看你這個案子????我會說呢.....你的情況,要先有被反告誣告的心理準備反正你怎樣掩蓋不想講的部分,檢察官聽完還是可能會問妳講個最白的,今天把妳不願意講的部分摻進來之後呢會不會他人也覺得 "妳是為了要報復感情上的因素而陷害"?至於能追的,頂多看手機是否還有殘存的傳送紀錄吧要不要送救援,那是你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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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4-03 20:37:00痾~剛剛語音變成常常,要回的時候又被其他事情拉走同校的同學,有很多非法律的方法可以煮做除非他是後來自己勾搭你,你們一定會有一些共同朋友這類(為了加快速度,語音出現奇怪的錯字不要在意放風聲就是要給這些人變成能協助你的人不知情的重要關係人,讓他們了解詳情~大家都不認識你的情況下,這些人可能變成幫兇~他如果有心報復,最快的方法就是利用這些人傳播例如:你不是透過管道找學長姐,沒人知道你要幹嘛怎麼告訴別人你的私事也很奇怪,透過管道找學長姐就是你透過管道「此時就該故意說出部分內容」~才能傳遞消息「我怕他把我們私密影片故意外露」雖然可能被獵巫,但已經說明你要的目的~誰傳的就能告不管你們兩個私人恩怨是什麼,已經放話讓不知情變成知情類似這次火車出軌,過失跟故意罪責差很多。其次是,不了解情況下,認識他的單方面認同他說詞。你這邊不斷的有放消息,大家自己會判讀,不會變他一言堂我覺得他只是想跟你斷乾淨,否則何必讓你發現?你不知情又睡死,我要搞你可以偷偷來,你更加沒有防備。但不確定的變因太多~他如果不散怖,我不知道你能告他什麼?換句話說,我不知道你該期待他會還是不會散佈~很矛盾!如果他不會,你只是自討苦吃讓更多人知道這件事。如果他會,就算你能告成,也可能已經一身腥。
作者:
wim1990 (ADLAO)
2021-04-03 21:36:00證據不足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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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4-03 21:39:00原po可能以為有偵查庭能提高起訴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