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租約問題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21-04-10 21:57:38
親戚有一間房是買來給家人做生意用
家人把這間房的部分空間另外出租
出租的部分屋主並不知情
直到家人過世之後親戚才知道原來自己的房子有被租出去
想問的是這樣租約對原屋主有約束力嗎??
另外房客也提不出租約
是否可主張租約無效把房客趕出去??
若房客堅持不搬走可否提告侵占??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4-11 00:37:00
純民事.......對所有權人有沒有約束嘛.....那要問你親戚了......當初怎樣授權人家使用的你親戚也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吧....租約無不無效,你不認,對方也是會認為你所有權人知情.不過,也沒說不行說沒有授權出租...對吧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21-04-11 01:39:00
房屋給家人使用一般來說不會打契約,很難認定授權範圍,再加上家人已經過世根本無從求證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4-11 08:57:00
那既然無契約,那表示法院原則會採認所有權人有授權分租那能走中止租約收回訴訟比較有可能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4-11 09:52:00
爭點在於家人是否有權限將直接占有移轉給房客?如果是的話,房客的主張:依租賃契約及占有連鎖理論為有權占有,得對房屋所有權人之所有物返還請求,以此為抗辯。又除一年以上之定期不動產租賃契約,否則租賃契約並非要式契約,不以訂立書面契約為成立或生效要件,一年以上無書面之不動產租賃契約為不定期限之不動產租賃契約(民法第422條意旨參照)。建議跟房客好好談,訂立書面不動產租賃契約。不然走法院要花的時間未必少。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21-04-11 10:14:00
房客就皮皮的不繳租也不肯搬,已經和屋主撕破臉要簽約是不可能了,屋主是打算用訴訟方式解決,只是想知道提告侵佔的可能性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4-11 10:22:00
我一個親戚房屋被承租人的爸爸占有居住,欠租20個月,開10萬搬家費為條件讓他走人,結果對方要求20萬搬家費……先解除或終止租賃契約吧!系爭租賃契約之權利及義務,原則上是由你家人之繼承人,依民法第1148條第1項概括繼承。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4-11 10:41:00
都不繳租了,那只能透過訴訟+求償占用費用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21-04-11 12:05:00
想請問一下如果拋棄繼承的話還有1148的適用嗎?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4-11 12:56:00
拋棄繼承者,視為自始非繼承人。(民法第1176條民國74年修正理由參照),因此不適用民法第1148條規定。
作者: jay111101 (jayIIIIOI)   2021-04-11 13:18:00
咦!那不就表示租約無效?這樣侵佔罪有可能成立嗎?
作者: taoist9999 (鍵盤地政士)   2021-04-11 14:37:00
理論上,依民法第1185條,無繼承人之剩餘遺產應歸屬於國庫,但什麼書面資料都沒有的租賃權,也不知道要叫國庫 如何繼受?(依相關政府機關之公務員的習性,一定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以房屋所有權人的角度,就是依民法第767條第1項前段所有物返還請求權之規定,請求該占有人返還房屋。至於房客能否舉證其為有權占有,才是關鍵所在。
作者: SiaoBen1996 (小本)   2021-04-12 09:36:00
民事返還房屋並求償不當得利(未繳租仍使用的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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