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flybspy (哪裡可以買到呢)
2021-04-26 22:30:39我女友是香港人,她前任A也是
然後前年的時候A回去香港,於是把車過戶到她名下請她保管,所以行照是我女友的
結果現在A回來台灣之後,避不見面,不願意辦理過戶
可是已經被他拿到機車鑰匙,在路上行駛了
現在擔心之後A肇事或是違規會算在女友頭上
上監理所網站查註銷需要對方的身分證號碼,但我們不知道A的身份資料
而且我們沒有備份鑰匙(不過我們已經拆掉那台車的車牌)
現在剩下的辦法只想到告對方侵占(可是我們又不想要車子)
請問還有沒有其他的辦法?謝謝各位
作者:
ajax4444 (taiwanpost)
2021-04-26 23:31:00問監理所不是比較快,這種事問監理所應該就ok了而且a以前過給她,不就有a的身份資料了
按借名登記是一種債權契約,雙方合意將財產或權利登記在出名人之名下,而借名人仍具有使用、收益、管理、處分之權。查本件A為借名人,於借名登記內部關係中,為實質所有權人。故並不該當刑法第335條侵占罪之構成要件,因此A之行為並不成立侵占罪。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4-27 03:05:00??????? 車牌在你女友手上?? 那對方這台車怎騎上路????而且為何註銷要對方身分證號? 不是在令女友名下嗎??牌在女友手上,名字登記在女友名下......把牌繳銷就好了,不一定要報廢啊.....
作者:
lu0713 (王小波)
2021-04-27 07:18:00去監理所辦理“不過戶註銷”
作者:
kaky (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台)
2021-04-27 11:32:00行照是你女朋友的名字註銷為什麼需要對方身分證...
網友所述應是「拒不過戶註銷」google一下就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