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50 (打不贏二二)
2021-05-06 02:16:25轉這篇是想請教這個事件,以遵照命令作為阻卻違法事由來做抗辯,
有可能成立嗎?
依照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102條
遵照交通警察之指示
本條例也未明定形式審查的要件,
當看到警察指揮是否就符合外觀上的合法
謝謝
※ [本文轉錄自 Gossiping 看板 #1WaGcGnC ]
作者: basacola (大日本帝國祖國萬歲) 看板: Gossiping
標題: [爆卦] 這樣算被警察霸凌嗎?(發錢)
時間: Tue May 4 16:45:02 2021
這是去年一個我遭遇到的真實故事。
文長抱歉,可以直接看影片跟行車記錄器啦!
懶人包就是,警察自己跑來跟我發生事故,期間態度很差,說詞反覆,原本現場就完全配
合,處理完說要和解,結果事後又打來問我想怎麼和解,問我職業後直接掛電話後提告,
還多告了完全沒有發生的肇事逃逸,這警察根本就是想懲罰百姓。
每10推5P啦,我再研究怎麼發...,我晚上要補習,晚點發。(發ㄌ)
更新,附上判決書,讓你們對照行車記錄器。
https://i.imgur.com/4GmLGRt.jpg
以下正文
這幾天因為事情暫時告一個段落,但是想了很久還是覺得很不舒服......。
去年6/6因與一名莊姓員警發生交通糾紛,期間我並未違反任何交通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