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嬤約60年前時 買了一間房子 但沒有土地權
房屋契約還留著 當時是政府的土地
10年前阿嬤過世了 房子過戶給名下七個子女
今天收到銀行公文 要求賠償五年的租金 60萬元
這間房子目前根本沒人住 之前也沒收到任何 要求租金 或 償還房子 的文件
請問這要 要求不當得利租金 合理嗎???
打官司會輸嗎???
合理 會輸 而且打完以後就要定期給租金(要給租金這點會輸 數字要看房屋大小跟坐落)
那我如果歸還 還要付租金嗎根本沒人在使用 不當得利哪裡呢?
房子在土地上面就是使用了土地 至於你們家沒用房子那是你們家自己的問題 跟土地所有權人無關啊
但若每年要收租金 也沒告啊?沒告知啊想再問 若家母現在拋棄地上權 要付租金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6-28 01:31:00房子在上面,又沒有繳租,就是不當得利......更何況,令堂只有持分1/7,拋棄還是要付費銀行應該是土地銀行或者是台灣銀行吧5年租金要收60W ....你們占的這塊地,坪數很大吧60/5=12W/Year ,回推申報地價的 10% max,就是120W而申報地價離公告現值又好遠....這塊地價值應該有好幾百不想繳,就不如去跟銀行協商,看能不能騰空返還兩清不然收完不當得利,不租還是可以告拆屋還地而已通常比較聰明的是爭取價購,以當時的土地價格去價購....
就是因為之前沒討所以才只能討五年分的否則就是N年份了幾十年前當初又蓋在政府的地上的話 違建吧lol
如果7個人全拋棄地上權呢房子很小 只是地點在市中心以當初的土地市值購買,我想蝦米鬥不過大鯨魚想問當初的房契不就完全沒什麼保障了嗎?
作者:
CKYww (CKY)
2021-06-28 03:25:00你們當初沒把土地一起買下來 就會有這種問題發生 拋棄權利是沒啥用啦 而且為了60萬也很虧 把房子賣掉也不只60萬了
拋棄也只能解決以後的問題 現在來要的無解而且你拋棄人家還可以要你出錢把房子拆掉地整平還給他房契有保障啊 房子是你的但土地不是你的啊 就跟租土地擺攤意思差不多 攤子是你的 土地不是
當初阿嬤應該沒能力買阿公20幾歲就病逝了房子是很破舊的房子沒有廚房,2層樓的矮房
穩輸。不然你買一塊地在市中心給我蓋房子,我也不用,看你爽不爽
敗訴的機率比較大,頂多只能爭執租金數額吧,聽起來應該是房屋的起造人向國家取得土地的地上權使用同意後建了這棟房屋,之後再賣給你祖母,祖母對這方面也不懂就買了。拋棄不是嘴巴說拋棄就算,以房屋來說你們還必須拆掉才算,而且那也是之後不用再付租金, 5年內的租金還是要付。房屋權狀沒用啊,那只是證明你們是房屋的所有權人啊,銀行看起來也沒要求你們拆掉,是要求你們使用土地要付租金
那請問不付是會被強制拍賣房子是嗎那我們付了,是可以一直租下去嗎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06-28 09:34:00破房子賣沒錢,銀行照樣會去討妳們家的財產只是看這情況,現在是銀行信函,尚未走到法院,還有得談判下來就是一翻兩瞪眼,不還就走強制執行銀行根本不想要這棟破房子,人家也是加告拆屋還地訴訟不然信不信,這間建物理論上應該有人會想買權利因為若可以用當年價格買下土地,價值就不知道翻幾番不信的話,就去找代書問看看有沒有人要買只要妳們答應願意跑程序的話應該會有人願意出錢幫妳們擺平不過,真想不透,一棟破老房,給七人繼承??? 三米碗糕?要是知道這房子可以創造的價值,你看一定有人貪念再起想要多撈一點...讓整個局破掉....
作者:
CKYww (CKY)
2021-06-28 10:48:00回49樓原po 建議可以先跟銀行協調看看 也許銀行會願意維持原狀如果家人都不需要這間房子 也可以問問看銀行要不要買下 租金直接從價金扣
作者: b01303099 (b01303099) 2021-06-28 11:23:00
銀行在請求不當得利外有沒有要求你們拆屋還地呢?這涉及你們另一可能的權利
要進行強制執行程序也沒那麼快 銀行要先取得執行名義
請問大家,公文上只有1位被告人是說只是1位當作代表,但其他6個人一樣有責任要賠嗎?
輸的機率高,但可看看是否得減少相當於土地租金之不當得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