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遇到一個paypal糾紛是外國買家→中國朋友→我,中國朋友在幾個月前賣了一個商品
給外國買家,明明有收到商品,超過3個月到paypal提出退款索償,paypal判定外國買家
贏得退款,但是中國朋友的paypal帳號早已註銷刪除,現在變成我和中國朋友都收到此交
易等值的負餘額。
現在問題來了,paypal偽造我中國朋友的名字對我提出退款,理由是買家未經授權的交易
,後來中國朋友同意我重新註冊他已註銷的paypal帳號,一看根本沒有對我提出退款,pa
ypal直接偽造我中國朋友的名義對我提出退款,現在這情形paypal是否已觸犯詐欺罪和偽
造文書?
因為paypal在台灣無公司登記,若paypal派資產管理公司討債,屆時是否可對資產管理公
司提告幫助詐欺罪。
另外,若資產管理公司討非法債務比如毒品、槍枝、犯罪所得,是否有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