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後對方告我過失傷害罪

作者: nadina (甜美啊)   2021-09-05 01:18:56
我今年5月中旬開車不慎撞到一位從安全島間騎機車竄出的小姐。
後來因為工作忙碌,保險公司聯絡我說我的肇責判出是0%,對方是100%。我因為沒有經驗
想說保險公司處理就好。當天她急診回家後有打電話關心,期間有簡訊關心對方傷勢,因
疫情關係並致上電子禮券可兌換的
禮盒。(他後來沒兌換)
今天稍早收到員警通知對方告我過失傷害罪要我去警局做筆錄。
我就是那最近最忙碌的醫療業,我跟員警表示我近期大概上班12小時每日,他說「那再約
,不急」
嗯,這事情真的不急還是不重要??
我因為不懂真的蠻著急的。
今天又是週末,保險業務員說過4個月公司一定結案了,他星期一會再幫我確認細節。
我第一次遇到這樣的事,不知道有沒有大大可以跟我說我接下來會面對什麼事情呢?或是
可以建議我該怎麼做呢?
謝謝大家幫忙
作者: sonrisalsh (桑麗莎)   2021-09-05 01:44:00
保險是民事 過失傷害是刑事案件,程序不同,先看保險當時有無和解,和解有無撤告條款初判表不等於肇責比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1-09-05 02:32:00
如果車禍鑑定零事故責任,他告你也沒用。你先了解清楚保險公司所謂0%是自己判斷?還是車禍鑑定?肇事責任只要不是0%~對方有受傷,就能告你過失傷害。講白一點,應該是你的保險業務員豬隊友自己認定唬爛你。對方告你過失傷害,你可以申請車禍鑑定。如果真的要開庭,你最好第一次自己出席,別委託豬隊友。
作者: loveloser (不良豬)   2021-09-05 03:04:00
吃飽睡好等他告啊 被告有啥好怕的 第一次開庭也是叫你們去和解 和解不成就給法院判 你過失傷害多罰幾萬給國家 你自己衡量
作者: love110257 (肉咖ㄟ)   2021-09-05 08:18:00
是真的不急沒有錯啊,以警方立場本來就會去配合你的時間做,除非你一在放鴿子或很明顯不來才會發通知書至於那個肇責部分我想應該是初判表上面有寫你無肇責吧,應該是還沒走到車禍鑑定,竟然你都無肇責了就表示沒有過失的問題,要告就給他告
作者: nadina (甜美啊)   2021-09-05 13:44:00
所以我應該要去申請車禍鑑定嗎?
作者: jenoren (right)   2021-09-05 13:58:00
如果檢察官真的起訴或對方委任律師提起自訴,進入偵查或審理程序,自然會囑託鑑定,你先不用自己花這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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