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關於肖像權之疑問

作者: anana79221 (點點)   2021-10-18 20:17:32
起因是我的先生 他的掛號信件被社區警衛 因為個人疏忽導致15天後才領到
(在這段時間 先生都有去警衛室查看 已經電話詢問有無信件 得到的答案都是沒有)
昨天在收到信件的當下 先生就在社區群組與警衛有激烈的爭吵(社區群組的line)
在爭吵的過程中 社區主委就用該警衛的個人line私密我先生 繼續爭吵互罵
吵到最後該主委就“突然”說要帶走我的小孩 並且綁架我的小孩當人質
並且還說他不知道會做出啥事情來 要小心 當天晚上先生就去警局提告恐嚇
(沒人知道她怎會突然說出那些話 整件事情跟小孩都無關)
今天早上我先生 主委 警衛 物業公司主管 一起在開放空間(警衛室)針對掛號信問題討

過程中該主委有承認昨天是她拿警衛手機回我先生恐嚇訊息的事情
最後就結束這段對話 但我先生全程都有用手機錄影
錄影過程在公共空間 也沒有拍私密部位 錄也是針對在場的人錄影自保
試問以上這種情況 對方如果不同意 是否可以把今天的錄影畫面上傳到社區群組?
上傳的用意是要說明 昨天跟今天發生的事情 用影片檔呈現給社區大家的人看
順便當作自保的證據
感謝鄉民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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