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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s0961422137 (BowFish) 看板: MuscleBeach
標題: [閒聊] (體育署回應)是否禁止健身房提供毛巾?
時間: Wed Oct 27 10:58:31 2021
近期因部分原本有免費提供毛巾的私人健身房擔心違反主管機關疫情期間相關的管理指引
,
所以不敢提供毛巾,鑑於為了這些擔心被處罰的健身房著想,我就想說來幫他們問看看好
了。
10月15日:我寫信到衛福部詢問,是否目前仍有禁止健身房提供毛巾之必要?
上週三(10/20):收到回覆。衛福部表明,疫情期間健身房相關管理指引應詢問教育部
體育署。
收到衛福部回覆信同日,我就馬上再寫信給體育署。
今日(10/27)收到體育署回信:
先生您好:您於110年10月20日寄至本署署長信箱反映「體育署是否規範健身房業者於疫
情(二級警戒)期間不得提供會員免費毛巾服務」一事,為您說明如下:為因應疫情趨緩
,並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防疫原則,教育部於110年7月26日臺教授體部字第110002
6166號函公告「競技及休閒運動場館業因應 COVID-19 防疫管理指引」(下稱本管理指引)
,以利各民營室內外運動場館於疫情期間營運時得以依循,並視疫情狀況,持續滾動修正
,截至110年10月5日已修正3次。本管理指引於110年7月27日至110年10月4日止,僅就屬
個人自備之器具,不得互相借用,同時建議消費者自行攜帶個人運動輔具(如瑜珈墊、彈
力帶、護具等),勿與他人共用,以減少染疫風險。另因應疫情趨緩,並配合中央流行疫
情指揮中心防疫原則,自110年10月5日起已修正取消前開限制性規定。有關您詢問本管理
指引是否仍繼續禁止私人健身房業者於疫情(二級警戒)期間不得提供會員免費毛巾一事
,經查本管理指引皆未曾禁止業者提供免費毛巾、浴巾等服務。然各業者基於場地防疫管
理,採取更為嚴格的管制措施,暫不提供個人毛巾服務,尚無違反本管理指引之規定。
感謝您的來信,祝您健康愉快!教育部體育署 敬啟
內文明確表明並沒有禁止業者提供免費毛巾、浴巾等服務,所以請健身房放心,現在恢復
提供毛巾、浴巾給入場會員並不會違反規定也不會受罰喔。
以下附上體育署的信,我不介意被拿去貼在健身房的粉絲專頁。
https://i.imgur.com/CWApJdW.jpg
https://i.imgur.com/elJkQVy.jpg
申訴方法請參考這篇:
https://moptt.tw/p/MuscleBeach.M.1634178993.A.A2B
作者:
KobeNi (浩呆)
2020-10-27 11:25:00反正會員還是源源不絕加入,呵呵
作者:
adaplant (阿達 不累)
2020-10-27 11:27:00暫不提供個人毛巾服務,尚無違反本管理指引之規定。所以wg不提供也沒有違反規定
作者:
x747 (skate)
2020-10-27 11:30:00推啦 再裝死啊
作者:
louistop (翼賢)
2020-10-27 11:32:00WG只會繼續裝死且WG目前只要在FB提疑問,會陸續封鎖不給留言一問毛巾,沒幾天你就無法回應留言了大家以為沒什麼在留言毛巾,其實是因為反應的都被封鎖了
作者: s951732005 2020-10-27 11:37:00
7樓但不提供違反合約啊
作者:
botnet (天龍人)
2020-10-27 11:40:00推
作者:
cnns (HY)
2020-10-27 11:43:00001此局大勝~
作者:
SSS0227 (卟卟卟)
2020-10-27 11:59:00置板凳 看戲 讚讚讚
作者:
dowbane (咩咩背著羊丸丸)
2020-10-27 12:01:00好了啦 萵苣 為了毛巾這樣很難看
作者:
cccone (大C)
2020-10-27 12:07:00樓下ool
作者:
yoshilin (明明可以靠臉吃飯)
2020-10-27 12:20:00重點在不提供不是強制規定,所以不適用不可抗力,應該有補償措施
作者:
kidd085 (kidd085)
2020-10-27 12:23:00001去參加魷魚遊戲了啦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0-10-27 12:30:00然各業者基於場地防疫管理,採取更為嚴格的管制措施,暫不提供個人毛巾服務,尚無違反本管理指引之規定。
作者:
sumarai (Pawn)
2020-10-27 12:35:00001此局勝,完全不想回
作者:
linjin2 (雕兄)
2020-10-27 12:36:00再不提供就解約
作者:
iamoldtwo (目標:單手腳離地拉單桿)
2020-10-27 12:40:00☺
WG:沒有罰則!爽,繼續虐菜。反正我規模經濟屌虐他廠
作者:
iGIORGIO (ARMANI)
2020-10-27 12:56:00可以拿這張回函去申訴了吧
作者:
gfiba (b^___^d)
2020-10-27 12:56:00WG什麼都不提供也不違反規定啊,但廣告不實和合約爭議呢???
作者:
iGIORGIO (ARMANI)
2020-10-27 12:59:00不違反規定但違反合約啊
作者:
csfp (é )
2020-10-27 13:00:00ool看不到這篇
推yoshi大的觀點,非不可抗力之因素,應有補償方案(如:減收月費),萵苣本來就有無毛巾的express月費588,表示他們早明白毛巾是有價值的服務,會員現被迫綁更高的月費卻提供殘缺的服務
作者:
BeanDodo ((╯‵Д′)╯╧══╧)
2020-10-27 13:58:00已解約有機會要求損害賠償嗎?目前會籍持續到12月底。
作者:
axis0801 (Terry)
2020-10-27 14:18:00哈!達人嗎? (不好意思來糾正一下)所以解除契約的情況是指前提比如給付延遲,或是他方當事人定有期限催告屢行而於期限內不屢行者,才能叫解除契約
作者:
halulu (I'll be there.)
2020-10-27 14:23:00上個健身房還要熟知民法 果然是WG 健身又健腦
作者:
axis0801 (Terry)
2020-10-27 14:23:00以上是民法254條的解釋不好意思我剛好是國考生,對法律熟一點,不是因為健身之故因此正確來說應該是「終止契約」「終止契約」係指使契約「不繼續」發生效力日後交易雙方不再受該契約之拘束但是在終止「前」之法律關係仍然有效。
作者:
x747 (skate)
2020-10-27 14:27:00真的是垃圾健身房
作者:
axis0801 (Terry)
2020-10-27 14:31:00對了為避免誤會,我是工廠的會員,不是WG
作者:
BeanDodo ((╯‵Д′)╯╧══╧)
2020-10-27 15:10:00感謝各位解答~
作者: dragon00031 2020-10-27 15:44:00
辛苦辛苦
推 會員的怨氣不會像炸彈一樣爆 但是會像膿一樣積累
作者:
axis0801 (Terry)
2020-10-27 18:06:00那我可能誤會你想解約的意思了,我以為你要終止契約正因為"毛巾事件"為減少相應對價之服務品質,故可得終止若換做解除契約,那就具有使契約「自始無效」的效力即雙方回復宛如不曾存在任何契約關係之狀態之效果。此時,雙方互負使對方的法律權益「回復原狀」之義務,如果無法回復原狀,亦應給予賠償。但是你已經使用過一定期限的館內服務了,該如何解除契約?所以解除契約你要用什麼方法"返還"對方的法律權益?
作者:
dakkk (我是牛我反芻)
2020-10-27 18:59:00我只能告訴你 wg是健身房 提供毛巾不是健身房必然的服務此外他們的定型化契約 一定有空間讓他們合法停止這服務就像你因為喜歡粉紅色碗盤去某家餐廳吃飯 結果一天上菜時餐盤變白色 你去消保會主張退費 人家不會站你這邊你點的菜都有出 主約就算達成了
作者:
VVii (VVii)
2020-10-27 19:10:00怎麼這麼多垃圾員工你廣告以及招生都有列出來,然後收回這叫菜都有上?塔綠班跟wg基礎邏輯可不可以加強訓練
要不要提供毛巾不應該是政府禁止…又不是小學生小弟當過幾天房仲,聽過幾堂課,老師提過,做業務的必須提供客人選擇,客人自己選擇,糾紛就會少,整天用話術騙客人的行業,不予置評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1-10-28 07:40:00反正民間個人或企業不想擔責任就通通喊政府來管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1-10-28 10:34:00公投不如政府的意思就當作歷史文件冷處理
作者:
mas1995 (企鵝底迪)
2021-10-28 14:25:00樓上在說哪一樁? 之前通過的公投都按照公投法處理了吧
作者:
A307274 (阿德)
2021-10-28 18:47:00反正都知道沒違法了疫情還在小心一點也好雖然我根本沒差本來就自己帶練好練滿啦
感覺有一種在某縣市被某間7-11的店員受氣後,然後開始對全台灣的7-11甚至統一企業吐黑的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