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abcs (小渺)
2021-11-25 19:25:36之前公然侮辱被判刑事罰款了2萬
對方後又提起民事附帶求償
要求於報紙刊登道歉文3日
法院是還沒判決
想問如果法院准對方的要求..
而我如果不做..會怎麼樣嗎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1-11-25 19:42:00代履行,對方會幫你登報,費用會從你的財產強制執行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1-11-25 19:43:00就原告再去取得執行名義, 由原告去刊登, 然後跟你收錢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1-11-25 19:50:00強制執行法第127條參照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1-11-26 01:11:00對方可依法去幫你登報道歉 然後費用你出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1-26 12:33:00法院判被告應刊登道歉,非用於證明被告內心真的想道歉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21-11-26 18:52:00所以我不做你也要幫我做~我只要付錢(本來就要付)就好了?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1-11-26 21:20:00能付錢的都是小事,最不能用錢解決的像是交付子女的強制執行就很辛苦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1-11-27 12:39:00higger 大,就像公然侮辱或是誹謗,要件都是 "不特定人"判決後的刊登也是如此你私下對一個人侮辱老半天,都不觸犯公然侮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