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上禮拜有遇到個小擦撞意外
我是在T字路口準備左轉 該路口沒有交通號誌
我出路口有看左右來車 左側上一個路口(大概離20~30m)是紅燈
我就就緩慢的開往路中間準備左轉 但再次確認左右時發現左側變成綠燈
而且有台機車騎得蠻快的 我就踩住煞車沒有超過中線(對向車道)
想說前面還有空間他可能要繞過去
但他可能以為我要彎過去 所以沒放慢速度 後來靠太近來急煞車
有打滑然後撞到我的左前方車燈那附近
想請問一下這部分是誰的責任比較大?
因為該事故就是小擦撞 雙方大概就和解
但機車跟我的車各有損傷 目前在討論中
但依照我的經驗應該我該做的都做到了
有直行車一定是錯比較小的這種嗎?
因為我查法條好像有改 以前轉彎車已經要過彎時直行車要禮讓
但現在似乎改掉了?
所以想上來請教一下各位大大
感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