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詐欺毀損罪,原告資格

作者: ultratimes   2021-12-21 14:18:30
刑法355條詐欺毀損罪有限定原告資格嗎?
還是只要有因此受損都可以提告?
假如客人向公司A 的員工B 訂購商品後
由於是時效性商品,若未取對賣方來說就是損失
這時有人刻意的大量訂購,之後又故意棄單
於是商品需大量被銷毀,無法販售
但公司A,認為以客為尊,於是沒打算提告訴
但是員工B,因為此案件廢棄量太高,考績被打很差,獎金也損失很多
此時雖然損失的是公司A
但其實B也因此受到損失 (講白點A其實把損失都用少發的獎金扣回來了 A反而沒損失吧)
B有當原告提告的資格嗎?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1-12-21 18:35:00
客戶無從得知AB之間的契約內容 也無注意義務
作者: iloveluvyen (晏嘎)   2021-12-22 23:58:00
雖然舉例有點奇怪,不過真要依你的例子,應該是我向A丟石頭,所以A向B丟石頭,請問B應該找A理論,還是我理論?買賣糾紛當然是我跟A公司,A公司扣你錢,就是A公司跟B員工的糾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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