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ks7621 (ya~)》之銘言:
: 小弟本人騎機車 遭對方開車在變換車道時
: 被撞上 初判表如下
: https://i.imgur.com/9f1MoHS.jpg
: 我都在慢車道直線行駛 這也是我的路權
: 被對方右切撞上 我時速最多40km初左右
: 卻被認定有超速嫌疑? 對方找了認識車險
: 理賠的保險公司說這樣肇事比是汽車七成
: 我三成 我有輕挫傷與財損 對方沒事
: 只願依肇事比七成賠償給我 問一下各位
: 我認為我沒肇責 最後去鑒定或到法院判決
: 這情形有機會翻案嗎?
今日與對方再談 結果對方PO了修車估價單
https://imgur.com/JiQ3FGg
對方當時撞上我的點 如下圖
https://imgur.com/zjsMOF0
圖中車後照鏡有歪些 最多下方車漆有擦到些
結果這樣修車費要51000左右??
因為對方主張我也有三成責任 算下來是15000左右
抵掉撫慰金就只賠償我6000左右 請問這樣有合理嗎?
還有對方肇事者至今很沒有一句道歉慰問 都我再主動聯繫
才告訴我她保的強制險公司
我是不是可以直接走法律流程 提刑民事訴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