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身的姑姑在重病時留下遺囑
遺囑內容是除特留分外 其他全給他一樣單身的姊姊
遺囑上也有註明遺囑執行人
現在我們拿這份遺囑要去保險公司或銀行辦理
但保險公司跟銀行片面不承認這遺囑 說不認自書 只認有公證過的 所以還是要法定繼承
人的印鑑證明
繼承人們對遺囑沒意見 重點是有好幾位在國外 有的還重病躺床 要他們親自去駐外使館
辦印鑑證明有點麻煩 而且金額也不多 想說就照遺囑處理就好
好奇我們是該如何處理? 是跟金管會申訴嗎 我們也不是要打遺囑無效的官司… 應該說我
們是希望他有效啊…
保險公司跟銀行是可以自己認定無效的嗎… 那寫遺囑幹麻…
不知道版友們有沒有實務上的經驗能參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