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經知道未婚媽媽生的小孩,生父可以自己去辦理認領,生母不得拒絕了
那請問,如果未婚媽媽把小孩出養,小孩也已被人收養,那生父還能辦理認領嗎?
認領之後小孩歸誰??
謝謝各位
作者: comparable (灰蠟燭) 2022-03-20 01:09:00
生母不得拒絕滿猛的,走在路上像在抓寶可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3-20 08:51:00大概當初登記是父不詳,所以由生母一方決定出養當初播種的總裁後來發現自己因病而不能再孕,去找昔日露水一夜的女主角,才知道已經被出養,甚至生母也已經之後發生交通事故過世.......這樣狗血的編劇應該比較符合....
作者:
yuusnow (貓奴小主管)
2022-03-21 16:28:00生母哪不能拒絕 民法1066表示:當我不存在?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3-21 18:40:00法條是寫 否認 ,而非拒絕今天要是生父持有政府機關發出的親子血緣鑑定書不知道法官怎樣判就是了~~~~畢竟民法尚未把 血緣鑑定 這一項寫入法條
雖然小弟不曉得法律流程,但以一般人的想法,未婚媽媽生小孩,生父沒有跟小孩親子鑑定前,只能視為陌生男人,那麼他哪裡有資格認領,他連要求親子鑑定都沒資格吧?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3-21 20:56:00合法取得小孩的DNA跡證去做比對呢?
合法應該是生母或小孩成年後提出訴訟?可是相對也不能亂指定男方?(如,王永慶)剛剛想找王家例子,可是後續新聞也沒有很清楚QQ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3-22 12:08:00樓上講的王永慶有兩案,一個確認羅家是私生子,母女假的印像中當時輿論都以為母女是真的,羅家爭議各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