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一月出了車禍
狀況是我騎機車在停等紅燈的時候,
被對方騎機車從後面直接撞上
現場有監視器 警方救護車有到場
車禍鑑定初判對方100%肇責
對方是騎白牌125的外勞 無照無強制險
車禍造成我右小腿脛腓骨開放性骨折
開刀住院五天後休養, 診斷證明有寫需專人照護一個月,休養三個月
目前列出的項目如下
醫療費用(住院1W/開刀等1W/鋼釘14W/回診/紗布繃帶等) :16W
工作損失(照護一個月5W/個人月薪15W*兩個月) :35W
其他(機車維修5k/拐杖1k/出院與回診計程車費) : 1W
最近要開調解, 想請問精神賠償金大概要怎麼提
ps雖然我也不知道以對方財力 是不是連醫藥費都拿不太出來
調解不成上法院, 法官也會依雙方財力來決定精神賠償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