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車禍精神賠償疑問

作者: camelo34 (34)   2022-03-22 12:12:05
今年一月出了車禍
狀況是我騎機車在停等紅燈的時候,
被對方騎機車從後面直接撞上
現場有監視器 警方救護車有到場
車禍鑑定初判對方100%肇責
對方是騎白牌125的外勞 無照無強制險
車禍造成我右小腿脛腓骨開放性骨折
開刀住院五天後休養, 診斷證明有寫需專人照護一個月,休養三個月
目前列出的項目如下
醫療費用(住院1W/開刀等1W/鋼釘14W/回診/紗布繃帶等) :16W
工作損失(照護一個月5W/個人月薪15W*兩個月) :35W
其他(機車維修5k/拐杖1k/出院與回診計程車費) : 1W
最近要開調解, 想請問精神賠償金大概要怎麼提
ps雖然我也不知道以對方財力 是不是連醫藥費都拿不太出來
調解不成上法院, 法官也會依雙方財力來決定精神賠償金嗎?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3-22 12:18:00
你可以先下載 車禍民事求償範本,爬文本板相關案件。大部分的問題我們推文回文都有回答過,可以參考。對方是一般正常外勞or逃逸外勞,影響你求償結果。簡單說,對方是上班時間一般外勞,要連雇主一起告、求償如果是逃逸外勞,走訴訟最後只是拿到一張廢紙,他要遣返看護費如果不重開醫師證明,只能列舉一個月,要附收據。家人照顧,至多只能比照看護基本薪資,不是自己喊價。工作損失,除非你能提供合約or實際損失列舉,否則就薪資換句話說,你工作損失不可能可以列舉求償35萬,想太多!台灣的精神賠償只是口號,保險公司認賠的範圍是月薪兩倍對方沒有強制險,你沒有出險,精神賠償只是你們雙方籌碼
作者: CCWck (幹嘛要暱稱)   2022-03-22 12:29:00
月薪10萬,休三個月拿30萬很合理啊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3-22 12:30:00
講白話就是,有些不好列舉賠償就用精神賠償名義雙方同意月薪十萬要醫生開證明要在家休養3個月才可以列舉3個月他的醫生證明只有兩個月就只能列舉兩個月,多休不能列舉要嘛重新開一張醫生證明,要嘛就看護一個月薪資兩個月。月薪有10萬的人,就算你騎重機上班,不會幫自己保全險?這麼簡單就能判斷的問題,應該不需要原PO自己說明吧?醫療費用也不可能求償16萬,只是懶得一條一條檢驗…就算原po沒買保險,現在大家都有健保,依照單據求償!
作者: camelo34 (34)   2022-03-22 13:26:00
抱歉沒說清楚 目前月薪15萬 請假兩個月 加一個月看護5萬另外關於雇主 因為對方不是上班時間 好像無法對雇主求償醫療會這麼高主要就是鋼板鋼釘10幾萬健保沒有給付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2-03-22 13:37:00
俗稱的精神賠償一向都會考量財力
作者: camelo34 (34)   2022-03-22 13:37:00
工作會只列兩個月是因為第三個月已開始居家上班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3-22 13:39:00
你所有單據都要留著,就醫的車資沒單據可以比造公里油價如果你和解,可以不必重新開醫師證明,要走訴訟要重開。看護跟薪資,看醫師證明列舉求償請款,不是實際天數。對方不是保險公司,精神賠償沒有認定標準。外勞的部分,外籍看護跟勞工的合約不同,可以找雇主了解外籍看護通常是三年合約,三年返國一次;有可能會跑。簡單說,如果已經在臺灣工作多年,他可以不跑慢慢賠。你自己的部分能出險的一定要出險,對方賠的難度頗高。外籍看護的還款能力與意願比外勞高,外勞還要自負飲食。我不確定你能不能限制對方出境,如果不能,可能求償無門(外籍看護跟外勞逃逸,你找到也沒用,他們被遣返不是付錢所以建議你從車主、雇主,才可能有機會求償。
作者: camelo34 (34)   2022-03-22 13:56:00
謝謝解答, 對方在麵包工廠上班 當天是載菲籍華僑女友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3-22 13:56:00
是我的手機顯示又有問題?還是你有修改內文?如果醫師證明休養3個月,你能列舉三個月薪資。
作者: camelo34 (34)   2022-03-22 13:57:00
因為女友媽媽也住台灣懂中文通過幾次電話 所以沒馬上告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3-22 13:58:00
過失傷害附帶民事賠償,能列舉的除了精神賠償跟車損…應該全額,精神賠償暫定為上限薪資兩倍,車損打一折。
作者: camelo34 (34)   2022-03-22 13:59:00
醫師證明是三個月沒錯, 看這周調解狀況決定要不要直接告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3-22 14:01:00
對方不會逃逸、返國、願意留在臺灣面對判決結果能求償時和解,只要你們雙方同意,標準只是參考,儘量別分期…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2-03-22 20:26:00
關於樓上某J酒駕哥的推文 強烈建議略過別看 以免被誤導
作者: jim23027 (小冰)   2022-03-23 02:23:00
月薪十五萬,出事情不詢問專業律師,卻跑來這邊問免費..QQ
作者: toyamaka   2022-03-23 22:35:00
笑死月薪15萬來這邊問幹麻
作者: gotfree (自由人)   2022-04-09 20:31:00
如果你高薪,被告低薪,法院了不起判3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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