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虛擬幣詐欺和解賠償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4-03 13:30:13
本板我如果回文都要順便遛狗,除非明知要回很長都會先推文。
推文有時為了方便一行字數會精簡縮短。
回文說明可能雞同鴨講的部分…
既然回文了,就順道回覆一下U大師上次自己亂入的疑問~
你走錯棚了!
對我而言你只是生活在不同的星球,但你是人。
只有流浪的野狗才會自以為撒泡尿就是自己的地盤,會護地盤亂吠。
流浪動物被志工抓去結扎後耳朵會打洞編碼造冊紀錄。
U大師,你我的帳號沒有編碼,不必想太多。
※ 引述《FrozenHY (源仔兒)》之銘言:
: 標題: [問題] 虛擬幣詐欺和解賠償
: 時間: Fri Apr 1 22:39:02 2022
: 文為長還請見諒…
既然回文了,順路嘴一下。
你這篇別說是文長,就算投稿短篇小品都可能被退件!
文中敘述連主要故事經過的沒有,簡介都草草帶過,哪來的「文長」?
: 小弟家妹曾在交友軟體遇到虛擬幣詐騙,導致帳戶轉出金額三次前後約13萬。
: 在報案約一年已有抓到被告人三位,其中兩位應該是經驗豐富的主嫌犯,表明沒錢償還被
: 關也無所謂。
因為你沒有提到具體或概略內容,只能大家比腦補。
如有兩大類主嫌,不管你有沒有錢、願不願意委任律師,都於事無補,只是燒紙錢的概念。
1、專業如藍鑽等級的千面人首腦集團。
他們會不斷的改名字、註冊新公司、更換新人頭、變換新團隊。
基本上他們身上背負的冤親債主可能比你吃過的鹽還要多,連你們是誰都記不住。
如果不是內訌、黑吃黑,你們不可能掌握他們金流與可執行人頭。
2、業餘如角頭等級的坑肥肉詐宰集團。
我現在戶籍地有一條不成文的規定:沒有被某某某詐賭坑殺過的就不叫有錢人!
曾經街頭巷尾廣為流傳的一個故事,臺灣知名打卡消費景點老闆被詐賭簽下兩億。
然後不是檢調立案調查,而是親口告訴我這個消息的記者後來改口怒斥我胡說!
某某某曾在我家族長輩告別式來致意時,閒話家常說了個小趣事想分享娛樂大家~
某記者想拍馬屁,自己下標聳動標題『某某某議員捐贈棒球運動一千萬…』
只是因為當他的幣值非常低,換算成台幣可能比你一個月薪水還少。
某某某覺得記者這種下標方式,只會讓台灣民眾誤解成是某某某要求記者下標的…
「我就叫我的助手打電話給記者跟他說他這樣寫不對…」
然後,記者「主動要求」自己出稿前都先給某某某議員過目三個月!
以上兩種,你們可以不信邪,自己繼續投注時間跟精力,但別說你們「早知道」就不投…
身邊都有真實案例。
不是上面這兩種人,才有後續追討動作的必要與意義。
上面這兩種也並非絕對沒機會,只是渺茫的機率學不到經驗值,不如買一張彩券。
: 另一位則是與我們主要有關係的男年輕人,疑似被利用當人頭帳戶洗錢,因為家妹的錢是
: 有轉入這戶頭。
人頭帳戶,不是兩大類別鐵板的主嫌,不論你們懂不懂…
建議是該做的法律動作與文件,都要做滿做足!
能不能追討的回來?
每個個案的方式與人脈不特別,是另一個議題。
沒有全額退還你們時,該做的法律動作與文件一定要做滿做足,才不會有你們不懂而失效。
我們又不是詐騙集團的成員,你們錢拿不回來,對我們有好處嗎?
並不是與你們想法觀念不同、看法不同,就代表支持詐騙集團or希望你們拿不回來。
再提醒一次,未來記得要更新債權;
除非是兩大類鐵板,或者人頭戶該負擔的金額都已經償還。
: 以下想詢問問題:
: 被詐騙人有兩位,一為家妹13萬金額,二為一位小姐90萬左右之金額
: 對方有律師做辯護主張被告人月收僅24000,只能賠償家妹1000/一個月,償還期期兩年,
: 另一位賠償小姐4000/一個月,償還期兩年。
推文的時候我還沒有試算。
是我的眼睛業障重?
還是我的數學比你們不好?
我不管怎麼算,你們兩年總共最多拿到的是2萬4,另一位是9萬6,你們零息免本金?
免利息已經夠吸引人只願意分期了,你們還免本金就和解嗎?
: 對方告知無法和解即是走法律途徑,因無律師且資訊不對稱的情況下,請問能有否方式能
: 夠爭取較多的賠償金額,抑或者以刑期較高的方式來嚇阻對方。
這個我推文已經有說,但你們可能誤解我部分解讀,後面一起說明。
: 先感謝各位解答與指教…
: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22-04-03 14:15:00
這是在供三小?
作者: cape129 (cape129)   2022-04-03 15:40:00
本文內容個人覺得只適合八卦版。建議略過,強烈建議。
作者: logman (圓木人)   2022-04-07 19:37:00
打了一長篇,但完全沒有可參考的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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