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正宮輸了 這法官捍衛「性自主權」 判小三

作者: SuperPenguin (企鵝會飛)   2022-04-20 14:39:19
※ 引述《MrTaxes (謝謝提醒)》之銘言:
: 因為尚未看到判決書原文
: ,僅就報導所引述觀之,該法官的法律見解似有誤會。
前文恕刪,若這裡是一般版就算了,您來法律版討論法律,卻連判決都不看,
是在幻想法學嗎?
: 釋字791號意旨是強調"性自主權是個人基本權",所以國家不應動用刑法來處罰,
: 並且有提到婚姻關係遭受侵害,仍可尋求民事損害賠償的途徑處理。
恕小的才疏學淺,請教此說法出自釋字第791號解釋之哪一段?
: 結果該法官卻在民事判決上否定了原告的請求,反而才是違反釋字791號意旨。
吳法官大概是主張負有忠貞義務的是配偶,並非第三人,
所以如果告配偶,大概還是可以求償。
是以該判決並非完全否定了民事求償的可能,只是應該去告配偶,而不是告小三。
只告小三不告配偶,早被討論到爛了,這件事對於維繫婚姻其實沒有什麼幫助。
: 上訴改判的機會很大,因為該判決已經可以稱為離譜了。
: 因為報導中有指出,該法官是某位大法官的子女,
: 該大法官在釋字791號有提不同意見書,認為原本通姦罪合憲。
: 所以,吾以小人之心臆測,該法官似有意圖想以爭議判決造成大家對通姦除罪的誤解。
: 有基本法律知識的人雖可以看得出來法官見解的不當之處,
: 但是多數的社會大眾是看不出來的,可能看到報導就直覺認為是通姦除罪造成的結果,
: 等於是甩鍋給當除那些認為通姦應該除罪的大法官,並彰顯其父的不同意見書的合理性。
: 講白一點,就是告訴大家:"看吧,通姦除罪化就是會讓元配求助無門!"這種社會觀感。
: 但事實上,通姦除罪僅閉上刑事的門,未關民事的門,該判決卻可能會誤導很多人。
: 更不用說徒增當事人的訴訟上的經濟成本。
: 私以為法官的工作就是在法律的合理解釋的框架之下做成判決,
: 而不應該標新立異或是法官個人的理念目的而去曲解現行法制。
既然認為該判決違反法律的合理解釋框架,那就具體指出判決哪一部分並不合理。
您連判決都不看(大概連釋字都沒看),在那邊喇叭,為何不去八卦版發文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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