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老家在XXX,106年,國防部要徵用一些附近的山坡地,
早期我爸他們有在山上種竹筍、茶樹等,因此能得到補助。
後來阿公過死之後,那些就變成四兄弟去分。
我叔叔之前跟我爸說,我爸說因為現在不住那邊,所以全
權委託我叔叔去處理,他們有四兄弟,一個在澳洲。但因
為我爸跟我叔叔他們處得不是很好,後來確認耕種面積,
我叔叔他們簽切結書補助時,其中二個叔叔先申報其中
一塊,把補助金分掉。
後來澳洲那個108年回來領,承辦人員問他住澳洲怎麼種植?
他說是以前他年輕有種,還有祖先留下來的。
但他騙承辦人員,只有他自己種,沒通知我爸爸,然後
把補助的錢幾百萬領了之後,就跑回澳洲。
後來有連絡到承辦人員,他說當時就覺得很奇怪,但他建議
我們提告我叔叔詐領,只是我叔叔人在澳洲,我們有辦法告
他嗎?請問該怎麼做會比較好?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