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2-06-14 20:36:00順道一提,現在有的公司要求員工快篩才能上班請問 "快篩費用誰買單" 呢? 員工?老闆?還是時鐘部長?令堂手機不支援,不外就是拿的是LKK手機那.....拿著LKK手機雖然是個人自由,但造成公司業務執行上的困難,推動遇到阻礙,那請問是誰要去處理呢?勞動基準法11條 非有左列情事之一者,雇主不得預告勞工勞工終止勞動契約:五、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全公司員工都做得到,那.....卻有一位員工做不到???剛好若是最近公司業務不太好,需要精簡人力時公司沒有叫令尊買新手機歐兒子用的舊手機也是一種選擇就像之前不也有類似的,公司要搬家換地點很多員工可能就有一堆理由說不要去新的公司所在上班那......雇主要怎樣處理呢??? 不搬??? ^_^要是你覺得裝上公司APP就叫做公務手機那.......公司用Line交代事情,算不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