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故意拖人下水是否也有間接故意的刑責?

作者: ultratimes   2022-07-10 20:38:42
如果在路上,惹到了流氓
流氓意圖攻擊
這時趕快逃跑,跑到一家店裡面,請求店家趕快報警
此時流氓追上來時,忽然想說
如果只有自己被打,到時候上法院只有自己要面對
但如果自己被打時,流氓順便把店面的東西也給破壞了
到時候店家也會一起對流氓提告,這樣就不用自己一個面對了
所以就故意留在店裡面給流氓打
然後店家的東西也因為這場毆打被破壞
(假設被打的沒還手,完全是被打和逃竄,但都在店內)
但如果有故意留在店裡被打的意圖
算不算有毀損罪的故意?
店家是不是可以針對 故意留下來不走 這個行為提告?
還是因為動手的只有流氓,只能對流氓告毀損?
作者: JustSad (職業路人)   2022-07-10 20:52:00
幾乎沒還手?就是有還手,店內有監視器,互毆互相傷害。店家可以憑監視器兩人扭打對兩人提出損害賠償告訴。你自己可以鑽研法律的文字,別人不能哦?改調(X) 改掉(O)不還手的目的不是為了讓對方被告毀損罪是為了告對方傷害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22-07-17 19:00:00
可以啦,但是ˊ這就考試問題,現實妳都那麼壞了,怎麼會跟法官說出你內心怎麼想,如果被證明了,當然就是犯罪行為。你陳述的題目中,唯一救你的點是,你逃到店中時,尚無損毀故意。接下來你不離開店,是有故意,但此時是不作為,要有不作為犯所需要的保證人地位。才會被視為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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