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ul0410 (團體追求價值)
2022-11-11 23:43:08請問男方有愛滋梅毒感染給女方
在告知女方後,女方驗出有梅毒
愛滋尚未
時間是在去年十一月中旬
但現在要男方陪同女方去醫院
男方表示這都不甘他的事情
掛號費也不願意支付半毛錢
從去年十一月到現在有請他看要怎麼補償或陪同去醫院 ,但對方都沒有動靜
若要提告傷害應該怎麼讓時效可以在六個月內?
因為最後女方知道男方在認識女方長達六年以上都在吸食毒品助性群交
女方實在也無法再忍受了(中間其實就已經很無法再忍受男方慢慢浮現的行為)
如到處曖昧、外遇、多p、第三性把性愛毒品當作三餐
並笑女方說連肛交都沒有真可憐(說女方連肛交都沒有經驗過) 並說女方很便宜等
亦表示出來玩難道還怕得病?等囂張的話語
以及愛滋也起碼七八年了 這是醫生所表示的
但男方都不去檢查,直到去年不得去急診才驗出有愛滋梅毒
一開始還不把梅毒告訴女方 僅在醫生的指示下 告知女方有愛滋
請問女方該如何主張刑事民事來保障自己
以及該如何進行證據的蒐集好讓男方可以說出自己把性病感染給女方?
以及在說話上該怎麼表示好讓男生可以自己承認?
男生現在打死都不承認是他感染的
但女方沒在約砲也只有這一個男友(這是第二任)
更惡劣的是,男方和前任是無縫接軌到現任,他的父母和男方本人也隱瞞這件事情
不告知前妻和前女友或相關發生性行為的固定性伴侶(不特定的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