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學法律的時候,大家都說不允許犯人說謊,有違期待可能性
所以偽證罪只有罰證人,沒有罰被告
但似乎在別的國家,是不是只要說謊就是有妨礙司法調查的罪名啊?
還是其實我們也有?
因為被告說謊其實也算是妨礙司法吧
所以被告說謊真的都沒有罰則嗎?
就算不成立偽證,有沒有其他的犯行成立可能性?(例如:妨礙司法調查等罪名)
為了犯人說實話的的不期待可能性,而讓犯人恣意說謊都沒罰則也很怪吧
(不要跟我說說謊法官可以判更重喔,再重也最多刑度到頂而已,也不是別的罪名)
犯人在實務上是否唯一能行使的只有緘默權?
遇到不利的審問可以不講話,但不可以講謊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