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專家好,想問個平常會發生的車禍問題
想問說車禍中是受傷的最大嗎?
如果過失比例不是100%的的話
是不是就算90%過失的人受傷,他也可以利用對方有10%過失,所以告他過失傷害?,甚至以刑逼民,要求過失10%的人要賠錢給我這個過失90%的人?
因為感覺車禍很難100%都是誰的責任,只要有受傷是不是說話就大聲,哪怕沒受傷那方只有1%責任
另外,是不是車禍時千萬不要說自己沒事,以為小破皮沒流血就沒事,一定要去醫院,甚至本來倒下時沒事也要故意摩擦一下地板讓自己受傷破皮,這樣去醫院就能證明自己受傷而告對方過失傷害,訴訟才有利?
有沒有實務經驗的前輩針對這種案件怎麼看呢,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