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UBike 2.0E算是刑法中的動力交通工具嗎?

作者: ultratimes   2023-02-08 13:45:19
刑法185-3 185-4的成立條件,都是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也就是人力 獸力都不算,以往的腳踏車當然不算
但最近Ubike推出了新的玩意兒,Ubike 2.0電動輔助自行車
https://udn.com/news/story/7327/6768891
跟電動自行車又不太一樣
這個是需要腳踩,電輔助用,沒電依然能騎,電動只是讓車比較好騎
但畢竟有動力的輔助
那這種UBike 2.0E,會是刑法中的動力交通工具嗎?
作者: cottonoff (**靚妹**)   2023-02-08 14:07:00
是,但警察要確定電力0%,才是人力腳踏車話說你知道老人家的醫療代步車嗎?在道路交通法規視為行人,但依然算是刑法上的動力交通工具,所以不能酒駕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02-08 17:01:00
這會去行文交通部解釋
作者: ultratimes   2023-02-08 19:33:00
交通部不可能解釋刑法連行政法規,交通部都常被法院打臉了
作者: m36580 (QiuBo)   2023-02-08 20:38:00
法務部法檢字第1000014063號函有用到電力推動就算動力交通工具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02-09 01:16:00
樓上的法務部函文只有明確認定電動自行車是動力交通工具請注意那個 分號 ,後面是只請受理的交通警察把案件打包移送檢察官去偵辦,不用自己費神去分辨是否動力交通工具換言之,若當事人騎乘受警方攔查時,腳並未進行踩踏這就是"具體事證"
作者: km0220 (Jimmy Yang)   2023-02-09 04:27:00
過份的是這種電力工具可以上路,獨輪車卻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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