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狀況如下:
我於3/13號在公司上班的時候,因為在上班中,在一個LINE的技術社團,抱怨了公司的一
些狀況,但是我沒有寫出公司名稱資料,但還是被公司發現,所以公司因彼此已經產生了
不信任的緣由,所以要求我主動填寫離職單離職;然後我也配合了公司自請離職。
但是在3/17晚上的時候,板橋海山派出所打電話通知我因被告,找我過去製作筆錄,然後
我就去了。
到了派出所製作筆錄的時候,我才知道,原來公司老闆告我,罪名分別是入侵民宅、竊盜
、竊取公司機密
我的回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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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入侵民宅:
公司告我沒有按照流程申請加班就於3/11號到公司加班,涉嫌入侵民宅;但是在3/10的時
候,我是聽到B同事說要到公司加班,我詢問該同事我是否也可以到公司加班,B同事說要
來就來啊,然後我就於3/11號上午十一點左右,到公司加班。
然後B同事於該日下午三到四點左右,就說他要走了,問我要不要走,我一開始的想法是
,我要完成的工作應該能在周三公司要求的期限內完成,我想說那就一起走吧,但是離開
後沒多久,因為突然想到公司曾對我說過,我的工作效率比起其他同事慢了很多,基於責
任感以及我想爭取公司的好感,希望能夠提早完成工作,所以後來就獨自回到公司繼續加
班。
至於公司技術長(好像是老闆)說加班流程是要先申請加班,然後才可以到公司加班,但是平常的時候,都
有一位A同事加班到十點以上,有一次我跟他一起加班到十一點多一起離開,他也沒跟我
說要事先申請加班才能留在公司,而且因為我對公司加班的實際狀況不太了解,所以問他
幾乎看他每天都加班到很晚,是否有申請加班,而他的回答是沒有,所以當下我的認知是
加班不一定要事先申請。
尤其是當天,在我獨自一個人回公司加班的時候,執行長(好像也是老闆)有帶著她的父
親來到公司,有看到我在公司加班;看到我的時候有詢問我在忙什麼?我照實回答說我在
趕公司交給我要完成的任務;她就沒多說什麼,只有她在離開公司的時候,提醒我要記得
鎖門。
而且執行長老闆知道我在加班後也並沒有反對而要我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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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竊盜:
公司技術長老闆聲稱,他與另外一名執行長老闆,共遺失了三本舊護照,
以及現金兩萬元;但是沒有提供相關證據,
例如指紋採檢或者是監視器錄影來證明我有竊盜過程的影片等等,
單純只因我有到公司,所以將我當成嫌犯。
而且公司也沒有提供公司的確有存放這些物品的證據,所以我對於公司是否真的遭竊感到
疑問。
另外,我要補充一點,在獨自一個人加班的時候,我有休息一下,然後因為覺得公司的裝
修跟布局,還有一些同事辦公桌上擺的一些小物品覺得感興趣,所以一邊閒逛一邊拍照;
拍照的範圍包含了辦公區域、廚房、洗手間、會議室、技術長辦公室、執行長辦公室等等
;但是我沒有動過任何東西,也沒有翻閱任何公司資料,監視器可以證明我只有拍照,並
沒有其他犯罪行為,公司老闆也沒有提供能證明我竊盜的影片或者其他證明,就沒有證據
的告我竊盜。
關於照片我有整理,可以證明我就只有拍些環境跟擺設,除了公司以及同仁的文件資料以
外的東西都拍,甚至連馬桶型號跟廚房有哪些設備都拍,可以證明我真的只是純屬好奇才
拍,而公司老闆也沒有相關的證明我有做其他非法的事情。
而且我也有提供照片給員警拍照以茲證明,證明我真的是到處亂拍,並沒有蓄意拍攝公司
以及同仁機密資料等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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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竊取公司資料:
我有攜帶我自己的外接硬碟,裡面裝的是我自己收集的工具程式跟一些私人資料;原由是
因為我不太信任Windows內建的防毒系統,所以我帶了硬碟想要去安裝合法免費使用的防
毒軟體,以及我有在想安裝筆記本軟體(該筆記本軟體是跨平台雲端同步資料的類型),
因為我要安裝的時候突然想到,裡面有一些我個人機密的資料,例如一些帳號密碼等資料
,因我用的電腦密碼,是許多同事通用的密碼,我並沒有修改,所以我怕資料外洩,所以
就放棄了安裝;然後防毒軟體不知道為什麼一直安裝失敗,所以我就先放棄安裝,然後繼
續工作。
而公司老闆只有看到監視器畫面我有接上外接硬碟,但是並沒有提供任何證據證明我有竊
取公司資料的行為,而我也有攜帶該外接硬碟到派出所想要提供給警員查看或者檢查,不
過警員只有拍照,然後就沒檢查,就讓我攜帶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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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後,我個人認為公司老闆提告的因素是因為我在社團發表了對於公司抱怨的發言,雖然
沒有任何訊息有透露出公司名稱或者詳細地址等資料,但是仍屬事實,因為我在社團內發
文的暱稱也是我在公司的暱稱,所以我也承認是我所為,我也按照公司老闆的意願自請離
職。
但是我認為因為此事件,所以導致了公司老闆與我有了嫌隙,所以才會在沒有相關確切證
據下到派出所報案對我提出告訴,我認為乃是蓄意誣告。
所以我想請問,做完筆錄之後,依照我上述所陳述的內容,我被檢察官通知上偵查庭的機
率有多少?
如果要上偵查庭,在雙方都沒有明確證據證明上述罪名的成立與否之狀況,我該如何處置
才能證明自己的清白?或者是如何請檢察官進一步蒐證調查我的清白?
還有,我並非低收入戶,好像不能申請免費律師扶助。
但是我又長期失業,只有幾千元的存款,我跟我母親同住,她也沒工作收入,請不起專業
律師。
但是我查了一下資料,竊盜罪乃是刑事案件,那我是否可以申請公設辯護人替我辯護?如
果可以的話,我該如何申請?在什麼時候申請?
在此先謝謝各位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