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小弟身上的飛行里程多到用不完,拿點出來變賣補貼點家用。
小弟跟A女談妥交易里程並新增A女在里程受讓人名單後,
10/MAR(FRI) 1212 PM A女轉帳給小弟,但受讓人還未生效,有截圖告知A女。
11/MAR(SAT):0343AM A女問里程何時可轉讓,並在0534AM~0645AM打了7通電話,
但因為有5小時時差,小弟0733AM才回覆問她怎麼回事,
當下看里程受讓人名單上的A女已經不見了,
所以就截圖問A女要我再新增一次受讓人還是直接退款,A女選擇退款,
於是小弟當天0906AM完成退款給她並有截圖通知。
13/MAR(MON):證券營業員通知帳戶被列警示無法扣款。打去銀行跟警局問了一圈
才發現A女去提告所以我的帳戶被凍結。
14/MAR(TUE):下午A女才去警局撤告,但目前小弟帳戶還是被凍結的狀態。
小弟平時每天早上會兼職打單賺點零用錢,目前手上部位現股近2000萬,期貨部位約700萬,
依照這這週一台股開盤到今天的走勢跟位階,加上小弟正常交易邏輯跟節奏,
本週沒打單損失的機會成本約在5~10萬左右。
沒有想求償的意思,只是一個禮拜沒打單造成手抖盜汗睡不好讓人很不爽。
加上差點違約交割,不弄一下對方似乎有點說不太過去。
小弟秉持著有仇報仇的精神,想請問有沒有人可以幫忙依法搞下A女的,
沒有想跟對方拿任何賠償,只想讓她很難過而已。
如果有人可以加速讓小弟帳戶恢復正常跟有搞下A女的方法歡迎來信報價,會再提供相關佐證
資料,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