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ndon (斜槓中年)》之銘言:
: 某甲在搭火車的時候與哨口管制員某乙發生糾紛
: 事後拿一張驗傷單要告某乙過失傷害
: 那張驗傷單是醫生基於醫病互信的係而開出來的,某甲根本沒有受傷
實務上沒看到傷勢醫師不會開有外傷的診斷證明
醫療法令規範醫師需親自檢視病人始能開立相關診斷證明
如果某甲真的沒受傷而醫師開立診斷證明說他有受傷
醫師的麻煩不只偽證罪
: 檢察官在偵查時看監視器影像及未經求證的驗傷單決定起訴某乙
若雙方在糾紛當下有推擠拉扯
監視器影像也有呈現雙方肢體接觸
"懷疑"傷勢與推擠拉扯有關而提起訴訟是合理的
: 一審法官函詢醫院後,才知道驗傷單無法證明某甲有受傷
即使有受傷,也無法證明傷勢與所訴事件的關聯
: 最後一審判某乙無罪,二審也同意某乙無罪的判決
: 請問某乙可以像地檢署遞狀告某甲誣告及偽證罪嗎?
可以
: 這個案例是否有符合誣告及偽證罪?
不一定,而且很大機率不會成立
乙要證明的事情太多了
要證明糾紛過程雙方沒有肢體接觸(但顯然監視畫面有,不然應該不會起訴)
或該傷勢是甲另行故意製造
(有人證或物證證明甲在糾紛發生後該處無傷勢,並自行或夥同第三人製造傷勢)
或甲確實沒有受傷,但與醫師通謀偽造傷勢診斷證明
淺見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