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的經過是這樣子的
我昨天是先看到這篇文章 內文的新聞和下面留言有提到王鴻葳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683606010.A.56D.html
新聞提到王鴻葳參加黑道公祭 下面網友留言提到王鴻葳不是反黑道嗎?
我昨天中午十二點多發文 也是引述該新聞做抒發
(原文已應王鴻葳要求刪除 這是BBS網站備份的 現在被告可以被當證據了)
https://www.pttweb.cc/bbs/HatePolitics/M.1683608837.A.67B
大概昨天下午五點多回去看一下我發文下面的網友留言
才發現新聞報導有誤 原新聞更改了 也有在文末註明
"*內文先前提及立法委員王鴻薇出席告別式為誤植,特此聲明。"
然後我再去看一下王鴻葳FB
王鴻葳是昨天下午四點多發文FB 發文澄清
我也應他要求馬上就刪文了
https://i.imgur.com/mFDvTEm.png
但今天早上王鴻葳還是對我提告刑案妨礙名譽
https://i.imgur.com/7U34BX0.png
想問一下法庭上我可以主張什麼法條進行防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