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修正一下
因長輩轉達錯誤,是對方跟家人買寶物但我弟沒給對方…..Orz
大家好,第一次發文詢問若有不妥的地方在麻煩告知
弟弟因為玩線上遊戲跟對方買了寶物7萬塊,但買了之後卻沒錢給對方,現在被對方告詐
欺,事情才爆發被父母知道
現在對方說和解的話原本開口要求賠30萬,後來我弟告知真的沒這麼多錢賠償,對方現在
降為13萬,請問這個金額比原來高出這麼多是正常的嗎?當然畢竟做錯事的是我弟,我們
自知理虧,還是想知道是不是合理的
明天對方要求到警局和解,還要求一定要拿現金,說怕我們的錢來路不明並且拿到錢後要
去便利商店驗鈔
明天和解需要注意些什麼事情嗎?
真的要應對方要求賠償13萬才有辦法和解嗎?
先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