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tr291161 (垃圾隨車機務)
2023-05-17 02:26:17想請問,我覺得被不名人士亂檢舉所以提告毀謗,但警察機關行文給我們政風室,結果政風室不知道用什麼理由不給檢舉人的個資和投訴內容,以致無法完全行使憲法所保障的訴訟權
所以想請問,是否有別的方法可以找出來是誰以及投訴的內容?
自己想到的是:
1.提行政訴訟的給付之訴?
2.改去地檢提告(檢察官比較懂法律應該比較不會被打槍)?
謝謝
https://i.imgur.com/GOSSwXR.jpg
作者:
songzhen ((#゚Д゚))
2023-05-17 08:53:00就不構成誹謗啊 是你搞不清楚法律 會被檢察官打槍的是你一般的檢舉模式就算內容是假的 也不成立你說的誹謗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5-17 09:41:00本來就不能給檢舉人的資料吧XD 除非你是有力人士
給你檢舉人資料還得了 沒靠山的公務員才不會給死老百姓 請問你是財團嗎?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5-17 16:39:00如果政風調查後還你清白 你是有受什麼損害啦如果政風冤枉你 那你要去找政風再者 基於公共利益 你的訴訟權必須退讓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05-17 17:05:00對於檢舉人的反訟權利,不是你公務員可以去主張的不然你看要不要變更控告法條,改告對方誣告罪,玩大一點畢竟機關把你換個職務,就沒人想鳥你了...當然,以公務員身分把機關扯下水,你自己要保重不然,建議你先把辭職簽先打好不要蓋章壓日期吧你的思維不適合擔任公職
作者:
songzhen ((#゚Д゚))
2023-05-17 22:28:00能讓你知道的話 所謂的檢舉保密原則就變笑話了訴訟權是你可以提起訴訟捍衛(你自認為的)權利 沒說結果要符合你的期待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3-05-18 10:13:00公務人員還在那邊亂告想知道國防以外秘密,檢舉人資料就是國防以外秘密。是要給檢舉人知道,讓他直接搞爆你嗎還有你哪有啥訴訟權,也不受憲法保障,憲法基本權不是你主觀認為就有。換句話說:只要有人開始講憲法,表示自已請求無理由
真要扯訴訟權也可以,訴訟權是在確保人民於其權利受侵害時,有依法定程序提起訴訟,並受法院公平審判之權利,你現在就可以提起告訴,只是你不知道告訴對象而已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5-19 10:32:00無權無勢的 卡早睡卡有眠
作者:
Kbart (凱巴特)
2023-05-23 03:56:00就算誣告頂多是成立社維法67-3,不會是刑法169
作者:
ytkuang (阿光)
2023-05-29 10:58:00給你換機關被告洩漏個資 想提告就去警局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