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法律人的邏輯無法理解

作者: cleve1985 (職業小小魯)   2023-05-17 10:42:57
我太太去年因自身罹患性病
開始四處宣揚我傳染性病給她
於是我提出了妨害名譽告訴並檢附性病採檢報告陰性證明
最近收到不起訴書以及再議被駁回
地檢與高檢署檢察官皆認為
因她罹患性病為事實,故認為我傳染性病給她為合理推論
其言論應受言論自由保障
嗯,所以我就問
我沒性病,那性病哪來的?
不用向我求證,便開始四處散布消息,也不算未經合理查證
檢察官:不必去查?
作者: sisyphuszhan (詹曦福)   2023-05-17 10:49:00
估且先假定你說的都是事實,有時候法律人的理由都不是重點,重點是不想起訴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3-05-17 10:50:00
講難聽一點 後來的陰性證明不能證明當時沒有性病
作者: sisyphuszhan (詹曦福)   2023-05-17 10:51:00
ptt一堆可怕千萬倍的妨害名譽都沒起訴了...印向中妨害名譽的實務趨勢就是傾向刑事除罪化
作者: oresta (明天)   2023-05-17 11:25:00
不是所有性病留有抗體,Syphillis, AIDS外還有嗎?
作者: sisyphuszhan (詹曦福)   2023-05-17 11:33:00
而且被告是女性,司法實務上對女性是有比較偏頗、寬容,個人感覺我是不知道你有沒有委任律師把所有細節跟檢方交代清楚,一般沒有委任律師的情況下,民眾自己若也沒交代清楚,檢察官很容易忽略很多關鍵細節,而且就算民眾有交代(但沒委任律師),很多司法官自尊心很強,不見得會把民眾自行交代的當一回事
作者: KHlawtel (法律事務所)   2023-05-17 11:52:00
所以你也可以反擊,貼出自己的報告,告訴全世界
作者: sisyphuszhan (詹曦福)   2023-05-17 11:55:00
有些冤案受害者就是這麼做啊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05-17 13:45:00
那你現在可以大方拿證明出來公告週知啊~~~~讓社會跟親朋好友去幫你公審不就得了.....你覺得這招的殺傷力,會比你到法院告她來的差嗎???直接把你的檢驗證明影印個幾百幾千張,到處發送,你是清白的,不就得了?對不? 你直接在報告影本旁邊寫上有關本人妻子XXX宣稱其所感染之性病為本人所導致,以下為本人之性病檢驗報告.你覺得報告上面的 negative ,對她的殺傷力多大呢???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3-05-17 14:27:00
我覺得重點應該是你沒請律師~然後你本身對法律也不熟對檢察官來說,如果你的證據無法支持你的主張,那麼就是不起訴檢察官也不會去教你證據該如何準備如果你有請律師幫忙,那麼至少可以知道證據該補全哪方面~當然也不是請律師就一定贏,有時候律師明知你會輸還是會接案
作者: iiifff (如果)   2023-05-17 14:40:00
建議你告民事,刑事沒起訴就不公開,告民事的話無論輸贏判決都會公開,可以讓全台灣都知道你老婆自己得性病
作者: HSUS (史蒂芬徐)   2023-05-17 15:33:00
同25樓的看法
作者: debaucher (墮鼠)   2023-05-17 15:34:00
暱稱正確
作者: cleve1985 (職業小小魯)   2023-05-18 00:47:00
我有提出性病與公共利益無關,但沒被採納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3-05-18 03:10:00
主張的點不對啊如果你打的是她宣揚你得性病 那大概就過了不過正如上面所說 刑事案件一般來說要證明被告有罪所需要的證明力度要比較確定 所謂罪疑惟輕 如果不能確定對方真的有罪就不能成立 但告民事還是有可能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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