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eltonsmile (Grey's Anatomy season10)
2023-08-10 19:23:13大家好 板友好
不好意思正在做功課蒐集各式各樣的見解與想法
現實生活中真的遇到有親友遇到這個新聞
收到台北市警察局通知書
案由 調查 妨礙名譽 案件 第一次通知
發文日期 112 08 09日
請問大家這一般該如何處理呢?任何想法 關鍵字 新聞 都歡迎分享
目前做功課得來的想法:
到警局作筆錄,這就是證據,呈堂供證,所以必須格外慎重,需要用法律邏輯用語陳述。
法律上陳述重點:
1.事實:
轉貼:在哪裡看到?什麼時候轉貼?貼到哪裡?來源是什麼?
刪文:刪文了?什麼時候刪文?在哪裡刪文?
2.動機:
轉貼:為什麼要轉貼文章?相信消息來源嗎?
刪文:為什麼要刪文?
https://www.upmedia.mg/news_info.php?Type=24&SerialNo=179041
以下文章來源為以上網址:
網路盛傳台灣精準醫療計畫(TPMI)為了配合美國P4實驗室,要抽取100萬名台灣人的血
液樣本製造病毒,台北榮民總醫院至少要上交15萬血液樣本。北榮今天(5日)聲明是虛
構謠言,造謠者居心叵測,並於下午2點提告,士林地檢署已成立專案小組查辦。
網路盛傳台灣醫療精準計畫(TPMI)是配合美國P4實驗室,台北榮總要負責抽取15萬台灣
人的血液樣本,交給美國在台協會,製造病毒滅絕中國人,北總今天發出聲明,澄清台灣
精準醫療計畫是中央研究院所執行國內多中心研究計畫,期盼建立國人常見疾病的風險評
估模式,以促進精準健康發展。
北榮表示,網路所言純屬虛構謠言、憑空杜撰、子虛烏有、居心叵測,希望造謠者立刻道
歉並收回不實言論。隨後在下午2點由北榮政風室前往北投分局提告。士林地檢署也成立
專案小組,由主任檢察官曾揚嶺指揮偵辦。
作者:
HSUS (史蒂芬徐)
2023-08-10 19:35:00想法就是:不要以為講話不用負責
這種專業的我不會轉貼,更不會評論...(攤手舉個轉貼過的新聞:生前未反對器捐就視為同意!副總統拋「器捐默許」制度...我還註解:王八蛋官員事實:新聞看到確認的 動機:覺得是垃圾議題至於你的問題,應該問你的親友
作者:
eltonsmile (Grey's Anatomy season10)
2023-08-10 21:35:00事情已經發生了 只能幫忙善後親友的事情哀還望請大家給點線索跟方向了
作者:
iscu (qweasdzxc)
2023-08-10 21:53:00善後? 準備好和解金即可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08-10 22:24:00如樓上所述,和解怎麼量化被告的誠意? 無非新台幣尤其大法官已經親切釋明強制道歉違憲
獨裁者的進化各種案件都藏著人生百態!有時候以為是被騙的無辜小嘍嘍,其實才是背後最大的陰險主謀。有時候以為是最黑心的貪心傢伙,其實只是被推出來當打手或黑鍋。做壞事的人喜歡叫人閉嘴不准講話;當你開始說微不足道的事情,卻有人立刻警告你別再說的時候,答案及兇手就出現了。啊,走錯版回錯文章了!推理總在晚餐過後,放在地上的鞋子主人,才是真正在房間裡居住的人,只有客人才會從櫃子拿出鞋子,對吧!這裡開始認真回你,刑法310條、311條翻一下。誹謗罪是告訴乃論之罪,警察詢問完,筆錄該問的SOP都準備齊全,才會送到檢察官訊問,有可能不起訴或起訴,起訴後才進入法院審判,這是三階段問題,每一個關卡都可能退回。在偵查階段連起訴都還沒起訴,錢不要隨便付,付錢是心底知道自己有罪的人在拼不起訴、緩刑及減刑。如果你符合刑法310、311條,你要做的不是付錢,往這方面去查實務上的無罪判決,你就知道答案了。很多人連民事刑事都分不清楚!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3-08-11 13:49:00付錢不代表認罪,有時候是權衡爭訟的利害關係輕重
上文是說付錢的人主觀意思,沒說過付錢就一定代表認罪,反面來說也不是機率0,不過判決先例確實有先和解所以被法官認定有罪,這也是事實。算了,應該聽不懂!
作者:
AntiPiece (神伏筆不就好棒棒?)
2023-08-13 10:03:00一審不用和解,要和解等二審再說即可。台灣法律制度是幫被告的,不用太擔心,如果一審真的判有罪但有減刑空間,上訴二審就認罪,外加願意和解,求法官減刑;只要和解有成,減刑一定可以到手一審就照你們說的去硬拗就好,搞不好法官還真的會信不信也沒差,二審再裝可憐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