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3-08-16 10:40:23坊間或網路可見當鋪宣傳借款人可以汽機車「抵押」給當舖後
得到借款,而且借款人仍可使用抵押的汽機車。
但是民法物權編對於「抵押」權限定在不動產,而基於動產
借錢的規定在第七章的質權,而且
第 885 條
質權之設定,因供擔保之動產移轉於債權人占有而生效力。
質權人不得使出質人或債務人代自己占有質物。
那麼開頭所述借款人到當鋪以汽機車借錢時,汽機車乃動產
而不適用民法的抵押權規定。但倘該借貸行為以質權視之,
當鋪允許借款人繼續使用受質物(汽機車),難道未違反上述
第八八五條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