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的這棟套房公寓有五層
其中二樓的整層樓套房應該是屬於同一房東所有
然我們這棟套房公寓沒有管委會
又二樓房東又把整個二樓的走廊之門口設門禁不讓其他非他房客的人擅入
有一天我看到二樓的門沒被關上
就進去二樓走廊拍攝違規擺在走道上的鞋櫃等其他雜物
並且將照片上傳陳情系統檢舉
二樓的房東可能根據監視器或可能於我拍照完之後偷偷跟蹤我 然後可能就對我提告
昨天晚上10點警察就敲我家門說有人要對我提告
雖然警察也不清楚是誰要對我提告、提告什麼
不過我猜應該是二樓的房東要對我提告可能是「妨害秘密罪」什麼的罪名
想請問一下:
1. 對於沒有管委會的套房公寓,如果整層樓的每一戶套房皆屬同一房東所有
那麼該層樓的走道是否也屬於該房東所有?
如果該層樓走道也屬於該房東所有,我擅自進去拍照檢舉走廊之雜物擺設
是否有犯罪的疑慮?
2. 如果走道不屬於該房東所有
那麼他在走廊門口私設門禁,我趁門沒被關上時進入拍照走廊雜物並檢舉
(沒有拍到各戶家裡的情形)
那這樣有構成「妨害秘密罪」或其他違法或犯罪行為嗎?
3. 對於第一點在此想進一步確認,公寓走道有可能屬於房東所有嗎?
因為在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當中,公寓走道本屬公共空間
應任何具共同使用權的人皆可進入
該層樓各戶的房東卻將走道占為己有並私設門禁
這樣我不是該層樓住戶進去是否構成違法或犯罪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