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要出庭想來麻煩大家看我要怎麼處理才好。
當時說好初判表下來看權責比例賠。
但還沒下來他就去提告過失傷害
理由是我都不接他電話,直接失聯
但結果是他打錯電話,所以我當然不會接到電話。
接下來和解庭時因為權責100%是我
我沒有說不賠,但他偽造了一張報價單要跟我索賠68000
這個我有私下去問車行,他只修了32000
所以和解沒結果就直接上法庭。
想請教的是?
1.他提告是因為他打錯電話,所以我可說他污告嗎?
2.我可以說他偽造文書,來勒索我嗎?
3.到時會不會簡查官就說那就賠他32000車費就不了了之了呢?
因為被他們搞到很煩躁,做筆錄,被勒索,結果還是要賠一樣的錢
我心裏很不平衡,想請求各位指點我一下,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