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我的遺產繼承問題~
我父親在我小時候就外遇,與我母親分居未離婚。
我父親有私生子也有認領。
如果我未來沒有結婚也沒有小孩,則依法律規定,繼承人似乎是父母與兄弟姐妹。
想請問:
1.私生子算是我的兄弟姐妹嗎?
是否也可以繼承我的財產?
2.如果我立遺囑要求財產只分給我母親與母親生的手足是否可成立?
常看到文章說要注意特留分的問題,請問是不在遺囑上的人要自己站出來要求取得特留分
,才會有特留份問題嗎?
或沒人提出異議就照著遺囑走,那這樣還需要取得這些人的放棄遺產證明嗎?
3.若私生子可繼承我的財產,假如私生子比我早死,但有小孩,小孩是否可代位繼承我的
遺產?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