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大好
今天收到分局通知書 案由是寫詐欺
就打電話去分局問 警察只說你在蝦皮賣東西 客人覺得被騙其他的完全不願意說明
因為到案說明是2週後才要去
有在懷疑是有關一個虛擬商品的買賣糾紛
販賣的商品是訂閱制一年約 ,但時間還沒到有變故無法繼續提供,有跟買家說明 會案比例退款
中間因為人剛好在國外無法處理有拖一些時間,但也有說明1/13會陸續退款 ,1/18回覆已處理退款
,1/19買家表示沒收到退款,有去詢問蝦皮客服,客服建議他報警,1/19我回覆買家說蝦皮已回覆收到款項將在7-14天進行退刷。
1.如果是此事被告 到案說明的時候該怎麼跟警察說?
2.因為金額為450元 我住在南部 要到台中說明
後續可以請警察移轉回南部嗎?
3.銀行帳戶會變成警示帳戶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