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朋友問一下
因為跟對方要開調解了,目前還沒告傷害罪
朋友妹騎車時被後車追撞,後車全責
朋友妹兩隻手骨折還有大面積擦傷,光開刀放鈦合金固定手骨就要5、6萬了
對方小黃只有強制險沒有保第三責任險只願意賠強制險的3、4萬
機車因為車是10年車,也被撞到報廢
因為要陪朋友妹去調解
我這邊預計加醫療單據求償個20萬?還是太少?
問題是下面
1.車已經報廢,也是10年老車,這邊感覺也沒辦法要求任何賠償對嗎?
如果對方只願意出4萬,我們這邊打刑加民,刑事預計對方拘役繳3萬給政府,民事醫療就
我所知應該基本就有5萬了(強制險賠的4萬)車的費用就不知道該怎麼去提單據去收了
2.骨折(裂)的精神費用該開多少比較合理?
當然希望調解就能成功,但這感覺要上法庭了
對方有帶車行,希望是能在調解用刑加民去跟對方談,例如不給20萬,上法庭他要繳給政
府多少,民事我們可能會提出更多賠償費用例如30萬?但反正就讓法院判
這邊我是覺得車賠償我想不到用什麼單據去跟他談
另外有上網查到判決,因為車行也在,想說能不能在調解時他們不接受金額,將對車行提
連告損害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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