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室友是從高中就認識的朋友,我也以為我們的交情很好,所以去年10月還一起找了房子
住在一起。我知道她有約炮的習慣,但我想那是她的私生活跟選擇,我以為並不會影響到我
們的友情。
可是在這次過年前,我跟我男友一起與她喝酒時,在我喝醉先回房睡覺後,她跟我男友上床
了。我知道後沒有辦法接受,跟他們一直吵架,我說沒辦法再跟室友住在一起,室友就說房
子的約是她簽的,要搬也是我搬。她再找室友就好了。
但等到我這陣子搬完之後跟她約點交,要給她房子的鑰匙,她卻說因為我提前搬走也沒幫他
找新的室友,所以她不會還我押金,還要我每個月繼續付房租給她......
我當下真的氣到快瘋掉,如果不是她跟我男友搞上,我現在需要這麼急著搬走嗎?男友、朋
友一下子都沒了,不想再彼此傷害、不想再見到他們,才趕著搬家。現在還扣我押金......
之前租這個房子的時候,只有室友跟房東簽約,我沒有再跟室友簽約了。室友跟我說,因此
我們的合租是無期限的,所以我必須繼續付房租給她.......
真的是這樣嗎?我現在什麼都不想爭了,我只想拿回我的押金......我還可以怎麼自救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