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是否必定要有和解才可緩刑

作者: oooalice (ooo愛麗絲)   2024-02-28 18:51:07
朋友犯了業務侵占罪,業務侵占金額高達約600萬,600萬已於被提告前主動還清,但對方仍要求900萬和解金,亦即這900萬並非損害賠償,單純為和解金。
朋友則提出願意再額外賠償150萬元,但對方拒絕。
朋友覺得對方和解條件不合理,我則認為和解沒所謂合不合理,對方可提出任何想要的和解條件,你也可以拒絕。
然若未達成和解,以此案侵占金額如此大的情況,很可能無法獲得緩刑,只不過朋友確實有認罪、也返還侵占的錢,也願意再賠償被害者,其實也很難說犯後態度不佳,所以我也是很好奇,這種情況下是否真會因為沒有達成和解,而被判入獄(金額太大了,只判六個月得易科罰金也不可能)
請教大家,謝謝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4-02-28 19:04:00
這種問題我一律建議https://i.imgur.com/UcIQhVi.jpg可爭取但取決在法官
作者: windwater (風水)   2024-02-28 20:30:00
是一次就侵占600萬,還是多年侵占共600萬?刑度差很多
作者: ya2357 (路過的一般民眾)   2024-02-28 22:39:00
要是還錢就能緩刑那是要鼓勵大家犯罪嗎?沒被發現就爽賺600萬,被發現了還回去就沒事不用關,做生意都有風險,你犯罪還毫無風險會不會太爽了?
作者: escortning (n/a)   2024-02-28 22:59:00
看法官,量刑因子不是只看和解,你就算和解,法官也可以不給緩
作者: ikariamman (肥宅~~~~~)   2024-02-29 11:03:00
看我爽不爽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2-29 11:18:00
業務侵占起跳六個月,與其談和解,還不如先去自首在對方報警前先自首九百萬XX萬就是讓對方去跟檢察官凹要是已經提告了,那就讓檢察官去談有損害才有賠償,更何況名目上的損失對方得提出來舉個例子,對方名目上損失就是這六百萬,填補就是這六百除非因為對方為了這六百萬沒得周轉,而去借了高利貸來渡過經營危機那這樣就產生額外損失,你遇到這才有跟對方和解的條件不過,願意再拿一百五出來.........到底是多有錢啊願意多賠一百五,一開始吞六百,何必?而這一百五,是一期付完,還是一百年付完???
作者: v3su   2024-03-01 07:35:00
誰都不是承審、偵辦檢察官,有誰可以擔保說出來的,法官就這麼判?最早之前常常都有人問這類問題,連律師都不敢擔保而是都說有可能、有機會,那麼網路上說的,你百分百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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