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朋友被前雇主提告侵占

作者: gbcboy2002 (小明)   2024-03-26 19:40:10
朋友之前因為跟前雇主因為談好的薪資沒有照實履行
以及要跟雇主索取薪資單也不給
就直接寄存證信函給雇主說要解除雇傭關係
解約後雙方說好隔天要歸還鑰匙
結果隔天早上雇主又傳訊息說要當天中午前歸還
朋友因為那時還在上班不便外出
也有回覆訊息說要到下午五點後才有辦法還鑰匙
結果雇主就丟了一句 中午前不交就要告侵占
請問這樣告侵占真的有辦法成立嗎?
另外想請問有沒有辦法可以反制這種無良雇主?
作者: xuit96lo (摩斯全家分享餐)   2024-03-26 20:17:00
有表明下午可以還 不具有侵占意圖 侵占不成立揚言提告是雇主的權利 查無不法
作者: ikariamman (肥宅~~~~~)   2024-03-26 23:06:00
要告就讓他告
作者: forevernew (台灣人)   2024-03-27 01:49:00
誣告賺年終
作者: v3su   2024-03-27 06:19:00
要解除雇用關係?卻在上班無法歸還鑰匙?如果你尚未解除雇用關係而直接在別處上班,等於你有可能損害公司生產效率,我怎麼覺得你錯的很離譜抱歉,我看懂了 Q Q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03-27 08:51:00
當然不會成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3-27 09:16:00
1.不會成立, 2.頂多是給付延遲,況且一開始已經議定隔天雇主單方要在特定時間,也要另方答應才算合意反正隔天包含到00:00~23:59
作者: sindyevil (暫離)   2024-03-27 13:26:00
建議他帶成年人的朋友過去見證 也最好留下對方有確實收到的歸還紀錄,歸還時間最好紀錄到分鐘.
作者: ping1207 (嵐)   2024-03-28 01:46:00
跟我的故事有點像呢
作者: DomainT (DomainT)   2024-03-30 07:53:00
一定不會成立 你朋友已有告知了 告下去 就純是造成你朋友的麻煩而已(要去做筆錄或偵察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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