拋棄繼承相關疑問

作者: shibaveryQ (shiba_)   2024-04-14 15:06:36
各位好,我有拋棄繼承的問題想要詢問
在1月時我的父親過世,而我去辦理了拋棄繼承
接著在最近時我的祖父也過世,由於留下了不少債務,因此我預計也是要拋棄繼承,我有以
1. 由於父親較早過世,我變成代位繼承,成為祖父第一順位繼承人,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請?
2. 由於我先前已經辦理完成對父親的拋棄繼承,意味著把父親對祖父的繼承權也放棄,不?
請問我應該照著哪種狀況進行辦理呢,非常謝謝大家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4-14 15:14:00
第一順位,遵期拋棄不然就沒了
作者: stevenchiang (半分云)   2024-04-14 15:18:00
1
作者: WindT (呼呼)   2024-04-14 15:29:00
你就是1不存在2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4-14 15:29:00
發文者,你刪了我的推文???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24-04-14 16:12:00
你拋棄父親不等於拋棄祖父 兩碼子事你如果有叔伯姑媽的話 要跟他們一起去做拋棄
作者: Random9 (優鮮沛)   2024-04-15 00:38:00
代位繼承是固有權 你代位父親的應繼分(債務)是直接繼承所以你和其他繼承人一樣 都還要再做拋棄
作者: pc1234 (pc1234)   2024-04-15 01:23:00
只有第一順位的繼承剛好有孫子女代位繼承,所以快去放棄繼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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