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被告
我先前有請律師
約一週前我的律師稱他的助理有幫我向地檢署請假
但我仍不放心 今天開庭還是有跑去地檢署報到但沒有出庭
而我在庭外法警剛好出來詢問我是不是被告 我說是
然後我就跟他說我的律師有幫我請假了
但我仍然有幾個疑問:
1. 為什麼我的律師都請假了,仍然開庭且原告也都有來?
難道被告方請假不用延期開庭嗎?
2. 今天有開庭,原告也有出庭,但被告(我)未出庭
那麼檢察官會不會當庭只聽原告的片面之詞而偏向原告的立場?
3. 今天是我的律師有事,所以律師向庭上請假
而我其實今天有報到但未出庭
這樣會不會給檢察官不好的印象?
抱歉我沒有出庭的經驗,會擔心的點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