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幫朋友詢問,為了方便閱讀以下內容用第一人稱來描述
事件:媽媽將我的金融卡與密碼寄給詐騙集團,導致帳戶成警示戶
背景:因我媽信用不良無金融帳戶,且我媽與我住不同地方,為了讓他可以領
我每個月提供的孝親費因此在多年前提供了自己的一個金融帳戶給他可以提領
發生事情:
詐騙集團用話術要我媽把金融卡寄出並提供密碼,後來發生沒多久我媽警覺自己被騙才
跟我講他把金融卡跟密碼給人,馬上我的所有戶頭都變成警示戶了....目前看起來被詐騙
提領出去的金額是不到五萬。
後續處理:
立刻先打給165告知,並且打到銀行確認我媽有把我金融卡停用,然後到警局報案
,警察告知因為是媽媽被騙所以由她作筆錄,並告訴我不清楚詳細過程暫時不用做筆錄
想詢問:
1.我自己被起訴判刑有前科的機率高嗎?
2.需要請律師嗎? 今天有稍微詢問一下律師費用說我+我媽八萬(出庭前不含出庭)
3.目前等待法院通知還有沒有什麼需要做的...
4.案件通常會拖多久,很希望能趕快把事情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