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9-25 16:30:00就....具實陳述啊,然後跟警方及檢察官提交歷年的進出若帳戶之前就是單純你存錢,你媽領錢,那就單純進單純出直到你媽誤信詐騙,把卡片寄出跟密碼為止若今天資料都兜攏的起來,檢察官應該就會做出不起訴處分但民事部分就是可能得連帶賠償(你是帳戶主,照你跟銀行契約,本該就自己保護帳戶相關物品,該負責任就跑不了)若詐騙被提領總額不到5萬,律師費省下來拿去和解啦~~~~~至於你媽會不會被認定是幫助犯,個人認為看檢察官吧更不用講,這是當事人母親最後一個可以拿生活支出的帳戶不需要靠賣卡片換取一次性收入,然後斷了自己的持續收入賣帳戶的是為了得到額外收入,所以把用不到的帳戶給賣了至於剩下的細節,就請到派出所作筆錄,並且配合檢察官複訊你可以聲請以輔佐人身分參與訴訟案件,(ps.你也是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