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有關人頭帳戶案

作者: heart110 (瞎)   2024-09-25 13:34:46
以下幫朋友詢問,為了方便閱讀以下內容用第一人稱來描述
事件:媽媽將我的金融卡與密碼寄給詐騙集團,導致帳戶成警示戶
背景:因我媽信用不良無金融帳戶,且我媽與我住不同地方,為了讓他可以領
我每個月提供的孝親費因此在多年前提供了自己的一個金融帳戶給他可以提領
發生事情:
詐騙集團用話術要我媽把金融卡寄出並提供密碼,後來發生沒多久我媽警覺自己被騙才
跟我講他把金融卡跟密碼給人,馬上我的所有戶頭都變成警示戶了....目前看起來被詐騙
提領出去的金額是不到五萬。
後續處理:
立刻先打給165告知,並且打到銀行確認我媽有把我金融卡停用,然後到警局報案
,警察告知因為是媽媽被騙所以由她作筆錄,並告訴我不清楚詳細過程暫時不用做筆錄
想詢問:
1.我自己被起訴判刑有前科的機率高嗎?
2.需要請律師嗎? 今天有稍微詢問一下律師費用說我+我媽八萬(出庭前不含出庭)
3.目前等待法院通知還有沒有什麼需要做的...
4.案件通常會拖多久,很希望能趕快把事情結束
作者: ikariamman (肥宅~~~~~)   2024-09-25 15:35:00
一般來說,如果如你所說,那你媽被起訴機會很高你應該會不起訴畢竟宣導不得交付金融帳戶已經很久了,以不知情抗辯應該是不可能成功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24-09-25 16:30:00
就....具實陳述啊,然後跟警方及檢察官提交歷年的進出若帳戶之前就是單純你存錢,你媽領錢,那就單純進單純出直到你媽誤信詐騙,把卡片寄出跟密碼為止若今天資料都兜攏的起來,檢察官應該就會做出不起訴處分但民事部分就是可能得連帶賠償(你是帳戶主,照你跟銀行契約,本該就自己保護帳戶相關物品,該負責任就跑不了)若詐騙被提領總額不到5萬,律師費省下來拿去和解啦~~~~~至於你媽會不會被認定是幫助犯,個人認為看檢察官吧更不用講,這是當事人母親最後一個可以拿生活支出的帳戶不需要靠賣卡片換取一次性收入,然後斷了自己的持續收入賣帳戶的是為了得到額外收入,所以把用不到的帳戶給賣了至於剩下的細節,就請到派出所作筆錄,並且配合檢察官複訊你可以聲請以輔佐人身分參與訴訟案件,(ps.你也是證人)
作者: heart110 (瞎)   2024-09-26 00:24:00
感謝大大們的回應!
作者: KTjason   2024-09-29 13:16:00
單純幫助詐欺 不含開庭8萬…律師真敢開價
作者: heart110 (瞎)   2024-10-03 14:34:00
回KJ大,8萬是會配兩個律師唷,是說1人五萬,2人八萬更正 KT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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